当然,最让百官安心,让诏书真正意义上具备法律效应的第一步,是最后那一句‘传于天下,咸使民知’!
有了这一句话在,又得到了廷议的全票通过,这封诏书就将在被撰朝数百上千份,并盖上丞相印、天子玺之后,发往天下。
最多不出二十天,天下每个县,县衙外的露布之上,都将出现这封诏书的副本,并有县衙文吏大声诵读给百姓。
也就是说,从这封诏书出现开始,殿中百官在吕氏一事中的角色都被确定:平乱功臣!
无数人心中欢呼雀跃着,盘算起散朝之后,找三二挚友亲朋浅酌两口精酿。
但也有些人,心里不全是喜悦。
对于陈平、周勃等‘诛弘集团’的成员而言,这封诏书自然也是肯定了他们的所为,将他们在平定吕氏叛乱过程中的所有举动定性为‘平叛’。
自此以后,刘弘即便要治罪‘诛弘集团’,也无法以‘弑君’的罪名去追责,而是只能另找把柄,来治罪这些‘带头平定律师叛乱’的功臣。
按道理,刘弘做出如此愚蠢的举动,陈平等人应该很高兴才是——自己等人的把柄,小皇帝手里也就这一点,这封诏书一出,几乎等同于自废武功,为自己增加难度。
但陈平却看得更透彻,更仔细;对刘弘此举的目的,即便是身为对手,也是由衷的感到钦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