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类似‘绩效’的按百分比纳税的方式,使得地方官对治下百姓的土地收成也十分关心——对地方官而言,税收,那就是政绩啊!
收上来更多的税,就意味着治下土地的收成好,不要脸一点的地方官,也可以吹一句‘民安居乐业,暖衣饱食,无有饿殍’。
除此之外,更高的税收,也会使得官衙的经费更加宽裕。
——此时,地方属衙的运营经费,并不是由中央拨款下发,而是地方自己从秋天收上来的农税扣留,将剩下的部分运到长安,上缴国库。
至于截流标准,按照刘邦所制定的‘量入为出’,通俗来说,就是根据收入,调整政府开支。
如果税收多,那地方官府自然可以理直气壮的多截留一些,用于第二年给官员发放福利、维护道路,乃至于开渠引水,提高粮食产量等等。
税收少,那地方官自然没有底气多截留,第二年只能勒紧裤腰带,吃饭都不敢带油水;至于造路开渠,逢年过节给治下官吏发个红包什么的,更是想都别想。
十五税一,大约百分之六七的税率,对封建时代而言并不算太高;但实际状况是,历史上文帝将农税税率从‘十五税一’减半,改为‘三十税一’,刘恒在百姓眼里就成在世圣人了!
从百分之7降低到百分之3.5,看上去并不多,真的值得百姓如此感恩戴德,甚至到了武帝晚年,都还记得刘恒的好,从而愿意被猪爷一纸罪己诏收回民心?
若是了解此时百姓的生活状况,就可以发现:刘恒所做的一切,确实值得被百姓称一句‘圣人在世’。
开国初,刘邦给天下每一户人家,都各发了一百亩地;而如今主要作物——粟米的亩产,普遍在三石左右。
如此算来,一户百姓劳作一年所得的收获,就是三百石粟米。
至于支出,即便不考虑特殊状况,按照此时普遍存在的‘一夫五口治百田’的家庭组成,每家五口人计算,一年的口粮,就要用去一百二十石。
看上去,百姓手上还剩下一百八十石;但实际状况,却并没有这么乐观。
即便不考虑柴米油盐、穿衣用度等支出,光是粮价的浮动,就足以让百姓泪流满脸——秋收之后,田里种出来的粮食,是要卖出去的!
而市场上顿时涌入大批粮食,自然会使得粮价暴跌;但无力储存粮食的百姓依旧只能认命,以远低于平时的价格,将粮食贱卖给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