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于那些本就贫困,家中留下的口粮钱,满打满算刚刚好够家里吃个半饱的底层百姓而言,粮价波动只要超过百分之十,就是灾难!
道理很简单:一户农民,一年需要大概一百石粮食,家里留的钱,也恰好就是按每石八十五钱左右,留够了九千钱;甚至留了五百钱的容错率。
这种时候,只要粮价‘小小’上升到九十钱,这户人家的容错率就没了;上升到九十五钱,那这户人家这一年,就将会有至少一个月的断粮期!
诚然,提前得知要有一个月断粮期,这户人家可以省吃俭用,挪一部分出来,再加上从街坊邻里手中借,艰难度过那一个月。
但别忘了:这还只是粮价从八十五钱,涨到九十五钱所带来的影响!
只要粮价超过一百钱,这户人家就将对断粮束手无策,只能通过售卖土地,来换取口粮。
然后,两千年封建史上的农民都不能躲过的恶性循环开始了:土地少了,收获的粮食就少了,第二年吃不饱,只能再卖一部分土地;土地更少,收获更少,更加吃不饱,继续卖土地···
最终,等家里的土地卖的一亩都不剩,原本的自耕农就只能去租种,成为佃户。
而租种别人家的土地,那是要交租税的!
比起国家十五税一的农税,租种的租税,那只能用黑心来形容——即便是关中,乃至于长安城左近,佃户租种田亩的地租,也不会低于三成!
每年的收成,都要将其中三成拿去当租税;虽说农税不用交了,但每人每年一百二十钱的人头税还要交;剩下的粮食,几乎不可能喂饱一家老小的肚子。
吃不饱肚子,也没土地卖了,怎么办呢?
借。
借钱,借粮,本想着应付过去,就还回去的佃农,到最后就会发现,欠下的债根本还不完,并且会利滚利滚利滚利,一直积攒下去。
最终,欠下的债达到一定数额,放贷的子钱商人认定这户佃农还不起了,就开始催还——几天之内,必须将欠下的债还完!
走投无路的佃农,最终只能卖儿卖女,甚至将自己也卖为奴隶。
封建时代,几乎都躲不过的土地兼并,大都是这么一个流程:吃不饱,卖土地,土地卖完租种,租着租着债台高筑,只能卖身为奴。
所以,每一次大规模的粮价波动,实际上都是在吸取王朝的寿命——前段时间粮价飞涨的事,每发生一次,就会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