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早在当时,吕后便已定下论调——心怀怨怼,目无君上!
在刘弘已经为吕氏一族定下性质:‘吕后无过’的如今,赵幽王一系脑袋上的标签根本取不掉。
甚至大胆猜测,不少人已经隐隐猜到了当日,刘弘对气势汹汹,入宫‘责问’自己的刘遂说了什么。
——胆敢咆哮朕前,卿果真乃幽王之血脉!
在这个讲究‘雷霆雨露皆君恩’的时代,即便刘弘要杀刘遂,刘遂能做的也只有乖乖跪地叩首,谢刘弘‘赐死之恩’;至于刘弘地对错,根本不是刘遂所能议论的。
果不其然,燕王的人选定下之后,刘弘又忽视了赵国之王尚为定下人选,面不改色的跳过了该议题。
“琅琊王泽,于齐王率军勤王之徒坐失其军,按律当夺其王爵,以为庶民;然朕不忍至法于王,私赦又恐损国法···”
做出一副纠结的模样,刘弘再拜:“烦请诸公献策:琅琊王之事,当如何处置?”
刘弘言罢,刚上任廷尉的吴公便出班,义正言辞道:“禀陛下,诸侯坐失其国,按律当斩,且不得以金、爵赎罪。”
“然琅琊王一事,有先例可循,便当依先例判之。”
吴公话一出口,朝臣们便顿时侧目相对,纷纷打量起这个其貌不扬的新任廷尉卿。
汉室的法制思想,最早由萧何制定汉律,并定下‘法无禁止则无咎’的基调为开始,发展到现在,已隐隐有了第二种解释。
被秦连累成‘祸患’的法家,在深刻的反思以及对民意的考证研究,对汉律和秦律进行比对之后,惊讶的发现:汉律,根本就是秦律2.0版本!
作为2.0版本的秦律,汉律却并不是在秦律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而是对秦律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退化’处理。
在秦律中,许多原本应该处以黥刑、死刑,乃至于动不动乡邻连坐,诛夷九族的罪罚,在汉律中都被改成了相对温和的惩罚,如罚金、夺爵,贬城旦舂,鬼薪白粲等。
最浅显,且最为广泛的一个案例,对于法家的反思起到了决定性的启示。
秦律规定,农户除了要将粮食收成的部分上缴国家,以为农税之外,还要上缴“刍藁税”——刍三石,藁两石。
刍、藁,其实就是干草跟秸秆,国家收取刍藁为税,其主要用途为战马的食用饲料。
作为秦律的2.0版本,汉律自然也同样有针对刍藁税的要求——顷入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