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充足——老臣年逾八十,实不堪舟车之苦,万望陛下念在高皇帝之遗德,恕臣未朝之罪。
收到那封告罪书时,刘弘也不由为刘交的语言智慧感到由衷的钦佩;旋即以‘楚王、高皇帝幼季,朕之皇叔祖也;许楚王毋三岁一朝长安!’
当然,刘弘允许刘交不用再按律朝觐,与历史上文帝允许刘濞不必朝长安是两个概念——反正刘交,也活不到下一次按例朝贡长安的时候了。
刘交也是十分识趣,表示自己虽然因为年迈不能朝长安,但君臣礼数不能颠覆,所以派了几位嫡子,代替其前来朝觐。
并且,刘交的告罪书上白纸黑字写的明确:凡宗室之事,俱有次子刘郢客代替刘交,‘协助’刘弘处置。
除了这份光明正大的告罪书外,刘交还一同送来了另一份密奏:臣已交代郢客,一应事宜,俱以陛下之意为要!
当然,刘交如此无条件支持也并非没有条件:楚王太子刘辟非,于年前亡故,刘交希望次子刘郢客可以成为新的王太子;此番派其代为入朝,也有让刘弘‘考察秉性’之意。
诸侯王的继承制度,与爵位继承又有所不同——虽然如今,诸侯王的继承也同样默认以嫡长子为天然继承人,但只要嫡长子先于诸侯王死去,那继承权的判定就变得很模糊。
——因为《汉律·爵律》当中,规定的爵位继承制度,根本就没有针对诸侯王继承规则的描述!
所以,诸侯王在嫡长子,即王太子早于自己死去时,将面临一个十分尴尬的境遇:究竟由哪个嫡子继承王位?
通常情况下,对于这种个例,汉室的处理方式是召该诸侯王所有的嫡子入长安,然后在‘尽量选年纪大的’的前提下,选其中最贤惠,最安分的人为王。
但这个‘最贤惠,最安分’的判定,全然有皇帝说了算——诸侯王事,乃宗亲家事,外朝没有权利插手。
这样一来,究竟是真选个老实稳重的去继承王位,还是选个调皮捣蛋的睿智去作死,然后将来顺势废黜王国,都在皇帝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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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历史上,郦商就死于汉文帝元年(公元前180年),具体日子无从考证(毕竟郦商又不是皇帝,能被记录哪一年死亡已经很不错了)所以这不是佐吏为了剧情而写死郦商,而是郦商确确实实要老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