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长征就差最后一步就能走完了,一睁眼回到了起始点,这谁能忍啊!
她第一本小说写了啥来着???
男女主叫什么名字来着???
过去时间太长了,除了小说类型,别说写了什么,连大致剧情都忘了个精光。
“所以那些重生小说中的主角究竟是怎么办到的?重生之后能一个字一个字copy热门网文,成为大神、成为白金的???”沈忆霄抓着头发咆哮。明明连自己写过的文都忘光了,重生的主角居然能记得其他作者的文——真是神奇它妈给神奇开门,神奇到家了!
沈忆霄咸鱼瘫痪了一会儿。
第一本小说直接被蝴蝶掉,她开始准备写剑仙任逍遥。
感谢电视剧的火热以及各位同人太太的努力,她对这本小说印象还新鲜,但也只记得大概主线,所以许多细节剧情只能重新想。
用已经成熟的文笔再次写,这本效果比前世好得多。赚了重生后的第一桶金,她一如前世那样选择全职写作。
她不是没想过抄袭前世那些热文,奈何操作有难度,她根本不记得。
作为失败的重生者,她唯一优势就是网文十几年的热门新奇梗,以及全职近十年磨练出来的文笔、剧情掌控能力。
即便不抄,靠着超前的经验也能慢慢混到行业头部。
截止这个时候,沈忆霄也一直认为自己是重生到了过去。
直到这一天她下楼倒垃圾,对面住户搬进来一张完全陌生的面孔。
她怔了一怔。
沈忆霄记得很清楚,对面住户应该是一对老夫妇,而非这个染着白发,纹着大花臂,一瞧就生人勿进的女人。
她有点儿怂,往电梯角落小心挪了挪,暗暗打量女人干净简练的下颌线。
这人好高啊,都能当模特了吧?
沈忆霄重生后刻意控制体重,但架不住运动量太小,两三年下来还是变得肉肉,最羡慕那些纤瘦匀称的美人。所幸她的五官好,发胖也不是油腻的胖,肉肉被藏到除了脸蛋以外的全身部位。
个子不高,只有1.55,平时看人都得仰头。
这女人,怎么着也接近一米八了吧?
“你是新来的邻居?”
有点儿社恐的沈忆霄主动打招呼。
女人摘下墨镜,低头看了她一眼,点点头:“嗯。”
“我叫沈忆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