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琴酒是什么人,更不知道对面酒吧里是什么人。只是他曾经被琴酒救过命,便收下琴酒给的天价经费,在这里开了个还挺赚钱的小摊子,时刻注意着对面酒吧的动静。
当然,琴酒每个周末九点,都雷打不动来到酒吧他也知道,刚刚琴酒先是失意跪门,接着又扒门缝往里面看的行为三明治店主也看到了。
三明治店主点点头:“下午一点,带着一个孩子开车走了,车是昨天开回来的,应该是租的。”
“孩子?”琴酒感到意外:“什么孩子?”
“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什么时候进的酒吧不知道。”
乌莲瞳走进酒吧的那个雨夜,店主因为乌丸酒良已经出门,便疏于关注酒吧,没有看到她。
“第一次带出来是三天前,昨天又带出来一次,今天换了一身衣服,打扮的……跟您那个跟班有点神似。”
店主一边回忆一边比量着。
伏特加穿的是一整身黑西装,带着挡住眼睛的大墨镜,跟班一样跟在琴酒身后。
乌莲瞳的卡其色西装颜色很浅,店主在马路对面看来和白的差不多,而裤子和里面的衬衫更是白的,也带着一副挡住了眼睛的大墨镜,走路当然是跟在乌丸酒良的后面。
琴酒以为,自己知道怎么回事了。
黑衣组织成立五十年来,‘捡孩子’带回组织里培养太正常不过了。
尤其初中生是一个很好的年纪,一个孩子有无才能和天赋在这个年纪已经开始展现;而且有基本的自理能力无需当保姆;三观也正在塑成阶段,很容易影响和洗脑,让他们接受组织的思想、忠于组织不会背叛。
皮斯科手下的爱尔兰威士忌、贝尔摩德手下的樱桃白兰地,都是在这个年纪被捡进组织中的。
但BOSS亲自捡孩子培养,据琴酒所知还是头一次。
但很快琴酒又想通了,他过去所知的BOSS已经暮暮老矣,大概是没有精力培养新人了。而现在BOSS重获年轻后,显然精力非常充沛,据琴酒所知最近依然兴致勃勃的开着酒吧,有时琴酒去汇报工作的时候还能看到许多普通客人,亲手培养新人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而且毫无疑问,那个孩子将来将成为BOSS的真正亲信,地位将于朗姆、白兰地相同甚至更亲近。
琴酒的心中五味杂陈,除了震撼以外,似乎……还潜藏着吃醋、嫉妒的情绪。
不对,重点错了。琴酒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