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我们要给它当幼崽吗?路易有点闷闷不乐的样子,看来不止孟九昭,连路易也觉出来这头龙对他俩的态度不对头了。
“……应该……可能……大概……吧?”孟九昭心里惴惴的,老实说他也搞不懂那头龙的意思。
“啾啾……啾……”可是我不想叫他爸爸,心情低落,路易头顶的呆毛都塌下来了。
“我也不想……”被路易的情绪影响,孟九昭也陷入了低潮,虽然这头怪蜀黍龙是土豪,大方送给他们雷龙肉吃,可是在他心里,这头龙却无论如何也比不上布莱克和白的。作为一个拥有上辈子记忆的非少年,布莱克和白用他们纯粹的爱得到了孟九昭的认同,这种认同是在一点一滴的时间积累中发生的,不会再有第二次了。
“那我们给它起个名字,以后就用那个名字称呼它吧?”没法逃走,也不想认陌生龙作爸爸,孟九昭想了一个折中的法子。
于是,怪蜀黍龙有了自己的名字——猛。
名字来源于孟九昭的姓氏,另一个原因则是这头龙的吼声是“mon……mon”的,听起来也很像这个音。
和猛一起生活了几天,孟九昭变得一点也不为自己吃掉猛地蛋而内疚了,猛的育崽方式实在太简单粗暴了!按照它养育幼崽的方式,那两颗蛋就算孵出来也绝对活不下来。
猛很注意食物的新鲜,一旦食物不新鲜就出出门采购、不!捕猎,它是个很好的猎手,也有上好的食材,可是却不是个好厨娘╮(╯▽╰)╭
它对猎物的处理方式永远只有一个:撕开,取肉,砸肉糜。
第一天的雷龙肉,好几天没肉吃的孟九昭把它想象成鱼生愉快的吃下去了;
第二天的三角龙肉,对鱼生比较偏好的孟九昭还是吃下去了;
然后,到了第三天……已经习惯吃烹饪食物的孟九昭实在没法忍受天天吃生肉的日子了,他钻木取火生了一堆火。
好容易把火苗升大,孟九昭正打算用它烤肉,谁知道下一秒,猛一尾巴从天而降打下来,火苗应声而灭。
孟九昭和路易也迅速被猛叼着转移到另一边了。
好吧,野兽都是怕火的。
强迫幼崽吃生肉也就算了,它还强迫幼崽做一些匪夷所思的事:
它会扔一颗石子出去,强迫路易和孟九昭滚回来(囧)~;
它还会吃掉猎物然后专门留下骨头,最后强迫两只幼崽和它一起啃骨头(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