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愿得一心,白首不离
独孤宣元与连倾城二人地初见便是围绕落水而生得,二者虽说不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也可称得上是倾城蜜恋。这从他们平日的点点滴滴便可看出来:
本是年少轻狂,小元儿已立人世近十个春秋。与生母――金娘娘也只见过寥寥数面。但却没有妨害到金太后在九重神宫对他日夕思怀。
上神按道理除公务在身,是不可莅临人间的。这一点在天律第八十八条中便可看出来:
依据王母娘娘按照女娲娘娘地指示:凡神职在身者皆不可私动凡心。尤其不可私下人域,这一点望众神悉以咨之。
那么小编所写是否令小读者们蒙圈呢。其实不然。在上文小编便已提到囊括文娘娘、慕容上神、金窕上神、浴梵上神在内的四位天神皆在凡间创下了不世神话,其功业足以磨平了一切。
那么他们有没有受到责难呢。答案便已见分晓:当然不会。为什么这样说呢。
一来:人家与戾魔争斗,斩妖除魔、功不可没。二来:你以为人家吃饱了撑着非要来人界走一遭受这些罪吗。
所以天神只要在合乎法度的情理下造访人间是可以得到认可与谅解得。但是私动凡心却是万万不可。譬如浴梵神帝与文琬娘娘本是神凡结合。却因文娘娘一朝误吞下剑魂丹被误认为是神族成员。他们在一起,我们女娲娘娘是决不许可得。
当然在万千情感下:当娘的思念孩子也无可厚非。由于元儿离开自己身边太久了,自己的心似乎也有些飘飘然。像似“身在曹营心在汉”,自己便是十分想再见到孩子。你们说陛下那边会应允吗。
在此同时,古瑶国也即将迎来一位女主人。〔倾城大小姐的立后法案已在如火朝天地进行中。〕
事情虽在廷议中没有受到很大的阻击。但是朝臣却已在其他方式上与这位英姿少年离心离德。
尤其是早与连国公府订有儿女亲家得挚王家族便以坐立不住了。
挚王者,何许人也。他被唤作王,必与独孤家族有一些牵连。没错,他便是大名鼎鼎的先皇之弟,康贵妃最小的儿子。康太后的幼子。按辈分,小宣元应应承他一声皇叔。
已入花甲之年,风烛残岁。但挚王的野心却益欲膨胀。这宣元小儿年纪稚小,即位之初便大言不惭。还要讲出娶连大小姐之类如此令人嗔目得话语。
这家伙难道遗忘了当年还是自己亲在场听得皇弟要将倾城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