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夕头很大,抚养孩子,给他们富足的生活都不难,钱她有的是,好吃好喝的供着,等他们长大便好,关键要让他们有直面生活的勇气就很难办,真是杀人诛心呀,哎,不行放弃任务好了,反正上个任务赚的分多。这么一想,陆小夕释然了,脚步又轻快起来。
路上她已经打听过了,他们这个村离城里不远,脚程快的,走三个小时就到了,陆小夕是强化的异能者,自然脚程快,一路快走不带喘,两个多小时就到了城里。
这个世界,金银还是主要的流通货币,陆小夕到了城里第一时间就是换了身城里人常见的男装,既然这里是个重男轻女的社会,那男子行走自然比女子要方便的多,还好自己也才12岁,扮男装也看不出。
陆小夕想过了,自己不是个有钱人,也不知道有钱人是怎么教育孩子的,不过她知道有句话叫做:穷人孩子早当家。
按照这话的意思,要让三个萝卜头早点出息,应该就不能太富有,所以,陆小夕准备给他们找个不起眼的赚钱营生,让他们参与自力更生,自己也不容易让人起疑。
万一贫穷也不能让他们意志坚强,那再让他们一夜暴富嘛,反正黄白之物,她多的是。
第一次任务后,陆小夕学会了制作香水、精油、肥皂和香皂,不过这些东西明显不太适合现在的季家人,太赚钱的营生招人眼,招人眼了,很多东西就无法掌控。
回忆一下看过的几本小说,小说里面,贫穷的主角们赚钱大多都是靠吃食入手的,有辣白菜的,有酱油醋的,有皮蛋的,有糖葫芦的,有猪大肠的,还有卖菜谱的。
挑来挑去,陆小夕觉得卖菜谱适合自己,最简单!于是,陆小夕找了一家最高档的酒楼,要卖菜谱给别人,自然就要知道别人都有什么和没有什么,陆小夕一进去,就要了一个包间,把酒店的菜一样点了一份。
虽然现在的陆小夕已经穿的比较整齐了,但是各种菜都来一份还是让小二不放心,怕是个吃霸王餐的,私下叫了掌柜出来处理。掌柜也拿不准,一个劲追问到底是那家公子老爷要的席面,直到陆小夕从怀里拿出一个金元宝,掌柜才一边骂着伙计是不长眼的东西,一边亲自去后厨吩咐去了。
上完菜,掌柜亲自在旁边伺候,还送了店里最好的酒给陆小夕品尝,不知道是不是掌柜见陆小夕是个小孩子,所以拿的酒度数不高,陆小夕尝了一小口,香甜过之,浓郁不足,酒的度数有待提高,不过酿酒废粮食,不是现在的季家可以经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