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杀周神父一案尘埃落定,原本以为起码要被申饬几句的闵廷爀高兴的骨头都轻了三两。
满清不仅认为周文谟该杀,还认为李朝杀的好,以后抓到传洋教的,可以随便杀。哪怕没蓄发的也可以,只要离开关内,这人就不算人了,可以自便。
“一场大祸消弭于无形,你居功甚伟啊!”
“不敢居功,全是大监筹谋规划得当。”
“哈哈哈哈,不过是为国分忧,哪里谈得上那么许多呀。”
闵廷爀得到了嘉庆的圣谕,一颗悬着的心彻底放了下来。开始盘算着脱手自己手中的近五千斤李朝土产货物,好大发一笔横财。
这时代大宗的货物交易实际上也需要由牙行做中介,由官府发给牌照的牙人中间牵线,居中奔走,最后双方交易达成,牙人抽取佣金。
但这个模式主要是应对国人与国人之间的交易,李朝使节团附属商团的交易则又有不同。一般的牙人是没有资格进入这种事涉外国的交易活动,他所采取的另一种模式。
明代是官方直接定价收购,其价格按来货多少而波动。但到了清代,官方的收购行为就大大降低了,而是另外设立保商承办。
这些外国的商人,携带货物来华,由一名身家丰厚的,从业经年的商人为其作保。可以允许该名保商完全垄断作保外商的货物,同时外商在华如果犯事,或者拖欠税银,一律由该保商负责。
李朝使节团的附属商团所贸易的货物,第一等的自然是人参,这个不是一对一的承保。而是一对总的承保,由在京的药材同业行会承保。
这其中既有徽商晋商,也有燕京本地商人,但这些人都只是行会的会员,真正执牛耳的说来也是响当当的人物。
御药供奉同仁堂!
同仁堂乐家算是总牵头的保商,而山西晋商中八大皇商走转口贸易的两家也会参与。双方也比较守规矩,不会互相伤害。
李朝这边参分五等,主要是贸易的是二三等的人参,第一等的那叫天参,就是东北和李朝地区的野生山参,那玩意儿可遇而不可求,不算太大宗的货物。
二三等的就是高丽红参和白参,然后就是水参(未经处理的人参)。数量最多的也就是红参,红参又细分为六年参、八年参等小类。
最上等的野山参,自然是有价无市,因为野生的你根本不可控,有时候可能能来个一二百斤,有时候只能来个半斤八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