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乃是一家一姓之天下,非万民百姓之天下。
固言今上乃与两班共治天下,今上乃为主,其余不过臣尔。
洪景来到底是穿越的身子,看不透!
“你觉得大索军丁,征集良民,不下三千人,只是我好大喜功?”
闵廷爀就差像圣者一样,伸出手来摸一摸洪景来的脑门。
在明知鞑骑不过四十骑,且已经约定演完戏就走的情况下。明明洪景来抓壮而来的四百人已经足够,闵廷爀却仍旧大肆扩充队伍。
固然人多势众,兵威赫赫,为人一世,谁不做醒掌天下权的美梦?
闵廷爀也想追效先贤,学李舜臣、权粟等人,手握千军万马,铁如意指挥方定。
既然有这个机会,为什么不做?
而且做了还能全活庆兴的百姓,三千个丁壮的家庭,可能就是万五千人的。几乎就是全郡良民的总数,比之直接赈济,不知高明多少。
洪景来只是转念一想,立刻就明白了过来。闵廷爀二十年为官,经历西人南人、老论少论、时派辟派几次党争。侍奉号称朝鲜最后一位明君的正宗大王,累加至正三品堂上官阶。
这样的人中龙凤,哪里会做毫无意义的事情,他走每一步都往后想过两步,甚至三步。
人家只是明哲保身,求一个进退自如。哪里像洪景来这样急急切切,万事全从直中来,只有直来不行才曲意回环。
“大监今日教我,必不敢忘!”洪景来弯腰到底,向闵廷爀行礼。
“论急思捷才,你或许胜我,但论其他,你还需要历练。”洪景来虚心受教的态度让闵廷爀很是满意,这是一个肯学习的年轻人。
这种抓丁的事情,一旦有了地头蛇的帮助,进展飞快。虽然抓进营的时候嚎的死去活来,但是营里的干饭真的很香。
不仅营里的干饭吃着香,每个抓来的丁还发十斤安家米,原本在围在兵营和官衙的百姓立马不吱声了。
打仗前再跑,很朴素的想法。
反正本乡本土的,泥巴路上有几个坑都清楚,还怕跑不了?而且在营里吃饱饭,比啥都强,家里老婆孩子还能喝粥。眼见着也没要立刻打仗,看风声总是守城,好像还真不错。
三千多丁壮抓齐,当然都是不堪用的。但早先洪景来抓的四百来人不仅分划队伍,还巡街守城半个来月,有了点队伍的样子。起码不会出城就跑,能够拉出城溜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