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与纵火,所有谋杀案中比较难破的两种类型。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两种作案手法,都很难在现场留下证据。
纵火就不用说了,烧得一干二净,什么鞋印、指纹、dna,几乎没有提取的可能。
因毒杀致死的受害者,体内倒是能留下重要证据——毒素。
但在日常生活中,诸如‘毒鼠强’、‘灭蝇草’、‘百草枯’以及水银之类的毒物并不难获得。
因此,哪怕在嫌疑人家中搜到与毒杀受害者一模一样的毒物,只要没有目击证人,没有拍到其投毒过程的监控画面,就很难对其定罪。
除非嫌疑人在受审过程中,心理防线被击溃,自行认罪。
受害者毛可七毒发之后,北麓派出所民警赶到之前,夜明让阿夏关闭前后门,不许任何人离开现场之后,独自在角落里将事发前后自己看到的所有画面与细节,仔仔细细复盘了两遍。
当时他并不能确定真凶一定在现场,因为他也不知道毛可七中的是什么毒,只能凭其口中的大蒜味,判断大概率是重金属中毒所致。
这就有两种可能性:
其一、长期下毒;毒素缓慢积累到一定程度后,终于在这个时间段内发作;
其二、当场下毒;那么,剂量必定是致命量,时间则基本可以锁定在录制前半小时。
通过复盘,夜明更倾向于后者。
不过,不管是哪种下毒手法,他断定真凶就在现场。并且,只会在那三个人之中。
夜明不是科班出身的微表情专家,只不过从十一岁开始腾大叔就带着他,辗转于国内各大医院,与十几位知名心理医生‘促膝长谈’过。
四舍五入,也算是‘久病成良医’吧。反正,为了更好地融入社会,他可是花了很多心思观察人们在什么样的情绪下,应该有什么样的反应与表现的。
但是,由于共情能力实在太差,导致他只学会了观察而无法很好地表达。所以,努力想扮演一个正常人的他,经常演崩。
比如说,此时。
夜明本来想一本正经好好破这个案子的,但姚pd出离愤怒的一句“你诈我”,就让他破了功,原形毕露。
“混蛋,去死啊!”
姚pd怒吼着朝夜明扑去,黄一峰脚下使了个绊子,一拳招呼在他鼻梁骨上。
圆眼镜被打飞,姚pd捂着鼻子“嗷”的一声哀嚎,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