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静,快速在手机上打字,举着给杜采歌看。
“《曾经的你》,”杜采歌已经考虑清楚了,他笑了笑,“是我这段时间的成果,花了很长时间写出来的,你觉得怎么样?”
考虑到原主曾经在魔都音乐学院就读,而且原主似乎曾经有艺人的身份,与“银星璀璨”娱乐公司有关联,并且还愿意花十几万买吉他。
想来原主平时的形象就是一个喜欢音乐的人。
那么现在杜采歌说自己原创了一首歌曲,应该不会显得太夸张吧?
啊,怎么会不夸张呢!这么经典的歌曲,怎可能随随便便被一个音乐爱好者,一个连大学都没毕业,只拿到肄业证的家伙写出来!
只希望这个女孩儿因为年纪太小,缺少常识吧。
而杜媃琦的态度一如杜采歌所料,并没有一惊一乍地,很自然地就接受了她的宅男老爸写了一首经典歌曲的事实,她再次打字:“挺好听的,我喜欢这首歌。”
“还有别的么?”
杜采歌点点头,手指开始随意地拨弄吉他弦。
他在考虑选哪一首。
“有了,就这首吧。”
前奏过后,杜采歌开口:“那是我日夜思念深深爱着的人呐”
“到底我该如何表达,她会接受我吗?也许永远都不会跟他说出那句话,注定我要浪迹天涯,怎么能有牵挂。”
“梦想总是遥不可及,是不是应该放弃?花开花落又是雨季,春天啊你在哪里!”
“青春如同奔流的江河,一去不回来不及道别,只剩下麻木的我没有了当年的热血。看那漫天飘零的花朵,在最美丽的时刻凋谢,有谁会记得,这世界她来过……”
一边唱着,杜采歌一边偷看杜媃琦的表情。
这绝美的女孩儿时而皱眉,时而若有所思,看得出她并不是很喜欢《老男孩》这首歌。
不过也能理解,她年龄还不够,难以体会歌词中那些情绪,那一群老男孩,面对即将远离的青春,对梦想、青春、现实,追忆并感慨。
没有一定的生活阅历,很难对这首歌产生共鸣。
就像女生看“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或许会觉得莫名其妙,但大多数男人,都会被击中心底的泪点和痛点。
将这首歌唱完后,按住吉他弦,杜采歌笑问:“觉得怎么样?”
“还行吧,感觉歌不错,不过不是我的菜。”杜媃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