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罗红团还没有藏好的那一刹,却见自己的第一排骑兵,又稀薄了一层。
甚至,就连仅剩的残余家丁,也再次倒下了一大半。
“贼子敢尔!”
眼见一辈子的积蓄,竟然只剩下两三人还活着,罗红团气的五佛升天。
他不是没有见过骑兵使用火器。
当年辽东明朝的骑兵,也很喜欢火器,甚至有些军伍的火器配比,足足超过了一半之多。
明军最喜欢使用的,是一种叫做三眼铳的火枪。
这火枪,后面是一根固定的击锤,前面的一小段,却给改成了转动的三根枪管。
使用时,预先在三根枪管里装填了火药、弹丸,然后每转动一次,就可以射击一下。
这种武器,听起来很是先进,但是,罗红团却嗤之以鼻——
因为枪管太短,使得弹道不稳,通常十步之外,就找不到弹子飞到哪里了……
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这张家不过是地方一土豪,他们的反叛,竟然这么厉害!
罗红团来不及感慨,他躲过了弹雨之后,翻身上马,手中的骑枪,朝着一个义军身上捅去。
手中微微一凝,罗红团这种仗打老了的,自然知道,他已经刺中了敌人。
他不待枪柄折断,随手丢了长枪,反手抽出了大刀:
“儿郎们,给我杀!”
罗红团大吼一声,扭头看去,却见跟随着他一起,穿透了义军第二排阵列的,竟然只剩下不到百人……
甚至,就连他精心训练的家丁,都只剩下三个人了……
“老爷小心!“
罗红团还不待扭过头来,却有一个家丁,从飞驰的战马上,一跃而起,将他扑翻在地。
“乒乒乓乓!”
刺耳的枪声响起,仅剩下的百十人绿营骑兵,再一次稀薄了一层……
“啊,不!”
罗红团的心在滴血。
这些人就是他的心头肉啊!
就算是让他全家死绝,他也不愿丢弃了这些人啊!
女人没了可以再抢,儿子没了可以再生,唯有这精锐的手下,却是最难得啊!
他罗红团戎马一生,吃空饷、喝兵血,烧杀抢掠……什么坏事都做绝了,才凑齐了这精锐家丁五十人,这足以当了夜不收的骑兵200人。
这些兵丁就是他能坐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