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以及后备箱,把装备先放了进去,然后走到了驾驶位。
坐定之后,他变魔术般的拿出一罐咖啡给副驾驶的约翰递了过去:“这么快就准备出发?我说伙计,要不要这么拼啊?”
约翰.肯尼迪接过咖啡,无奈的说道:“如果我说这次我是先斩后奏,你会不会嘲笑我?”
达斯汀哈哈大笑:“不是有伊芙琳小姐么?我猜你一定和她说过了对不对?”
约翰笑道:“就知道瞒不过你,今天老规矩,去的时候你开车,我酝酿下采访的内容,回来的时候我开车。”
“然后采访的时间太长了,会诺丁汉就晚了,你会假装请我吃晚饭,自己喝了啤酒就不开车了对不对?”
听到达斯汀开玩笑的话语,约翰也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的笑了。
出任务对于两人来说,其实就是在外面苦中作乐,时间上很不好控制,记者这种职业,可不能有什么太严格的时间观念的,在重要的事情面前,一切都是以热点为重。
因此两人的搭档在没有司机的前提下,常常只能换着开车去目的地采访。
而约翰.肯尼迪总是忽悠达斯汀去的时候开车,理由就是他需要把采访的内容和过程安排好。
但是呢他通常会因为时间太晚,请达斯汀一起用晚餐,而在用餐的时候,他就会叫一瓶啤酒,同时假惺惺的询问对方是否需要来一杯。
一瓶啤酒,来一杯……这诚意显然不够。
况且两个人是自己开车过来的,一个人喝酒,另外一个人最好是要保持清醒不能喝酒。
于是乎,看在约翰请客吃饭的份上,达斯汀会识趣的不喝酒,然后回去的时候也是他开车。
在报社,能够毫无顾忌的和约翰这样说话的除了眼前这个达斯汀,也就楼下的保安大叔达米安还有清洁工惠灵顿了。
谁叫他们都是报社的小存在呢?
汽车一路风驰电掣沿着公路向西北,两个多小时的时间,两人就来到了诺丁汉,顺利的找到了停车位,达斯汀把车子熄火,然后把设备背在身上,把摄像机扛了起来。
“不不不,现在不用摄像机,我们先进去看看情况,想要喝点什么?”
听着约翰的话看着餐厅楼顶上巨大的VCR三个字母,达斯汀疑惑了,这是一家餐馆?
“如你所见,诺丁汉地区最正宗的中餐厅,要不是今天用过午餐了,我肯定会邀请你一起共进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