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过招呼的。
结果保安问完了就关上了岗亭上面的窗口,不理会他们了。
他们哪里知道对方是欢迎大城市来记者采访他们,可是现在球场训练场和俱乐部压根就没人,只有他一个,采访个空气?
老伊斯特伍德才不干呢,他要赶紧给自己侄子打电话,让小伊斯特伍德早点过来,在这些伦敦来的大记者面前好好表现下,说不定被报导了出去之后,有更好的俱乐部相中了呢?
就在老伊斯特伍德打完了电话,焦急的等待的时候,约翰.肯尼迪却掏出了一本书,在球场的铁丝网外坐了下来。
达斯汀一看,乐了,居然是一本学中文的书,约翰那个家伙还不时的对照着手机矫正自己的发音。
来诺丁汉的路上约翰就是这样了,不知道他以前是不是学过中文,对于达斯汀来说,中文和中国人都是非常神秘的,他向往但是怕麻烦,见到身边的人居然努力的学习中文了解中国的一切,他也觉得有点稀奇。
“你不知道,达斯汀,中国有十四亿人口,这个世界上有大约十五亿的人口在说中文和写中文,占了全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是世界上第一大语言,连英语都比不上,别看网上那种英国人自己的排名,他们把中文人为的分成普通话和方言,简直笑死人,人家明明用的是一种文字,是一种语言,他们非要区分,这就是双标的西方媒体,因为他们把英文的使用人数包含了威尔士,苏格兰,爱尔兰,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在内,你知道中国人怎么称加拿大的吗?”
见达斯汀一脸懵逼的样子,约翰笑了:“他们把加拿大称作是加麻大。”
达斯汀继续一脸懵逼。
约翰叹了一口气,和一个不懂中文的人说中文简直就是鸡对鸭讲。
学中文将近一个月,得益于大学时期的底子,他进步的很快,但是和詹姆斯.迪克逊相比,他就查差了很多,人家至少可以无障碍的和中国人交流,自己的口语都不怎么过关,更别说和中国人交流了。
想到这里,约翰戴上了耳机,然后加快了翻页的速度,嘴里也开始自言自语,不顾同伴无奈的眼神。
“哟,两位记者先生,你们这么早就来了?”一个年轻的声音传了过来,达斯汀回过头,发现对方是曼斯菲尔德镇足球俱乐部的球员,身上穿着的是黄色的球衣外套。
达斯汀急忙戴上自己的眼镜,想要看清楚对方是谁,结果刚刚戴上,就发现对方已经走过去了,只看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