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这里,莫守拙的心里顿时感到哇凉哇凉的。
人生真是太悲摧了。
当了两年特战兵,幸运地被确定为提干苗子,却在最关键的时候打了一架,挨了个严重警告处分,提干化为泡影。
复员回家,屁股没坐稳便被村里的发小们拉去喝酒,夜里抱着本《老秦人》睡着,醒了便来到这么个荒蛮的地方。
好不容易在几千年前的奴隶社会里重生了,却又生到了这么一具残破的躯体里面,能不能活下去,还是未知数。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喝场酒都能丢了性命。
心里顿时生出绝望之感。
胸口和腹部的疼感一阵一阵加剧,莫守拙感到眼前阵阵眩晕。
右胸有一处刀伤,几乎穿胸而过。腹部还有两处兽爪撕开的洞,犹见鲜血涌出。
穿越成这个样子,算什么事嘛!
一声叹息过后,原主记忆中一个最大的疑问进入他的脑海。
此次护送公主穆嬴去西戎,任务绝密,整个王庭知道此事的人不超过六个。
就连他带的十名侍卫,也是在出了王城之后才知道车中之人是公主穆嬴,那些黑衣人是如何得到的消息?
这其中定有蹊跷,一定要查个清楚。
“不行,不能在这里等死,得想办法自救。”
一辈子若是稀里糊涂地死上两回,那可真是…太欺负人了。
堂堂特种作战旅野狼战队的上等兵,精英中的精英,拥有进化了两千多年的思维,还能没办法在这个落后的奴隶社会里活下去?
“呜嗷,呜嗷,呜嗷。”
山林深处突然传来巨大的吼叫声,伴着身体撞击丛林灌木发出的“噼里啪啦”之声。
“幻字人。”
莫守拙心中一紧。
幻字人是被妖制造出来的,有人形、会说话,外表与人类相似,身高丈余。非人、非妖、非神、非魔,而是一类特殊的人。
战力不低于妖,为妖所驱使,又不入妖的族群。
十万年前,万妖之族被仙封印于秦岭山脉终南山万妖谷,自此天下无妖。
但幻字人并没有被消灭,而是隐匿于山峦丛林,流窜作恶。
幻字人不食人肉,却极度嗜血,一个幻字人一次可以吸净五个成年人的血液,直至点滴不存。
嬴氏、西戎、北狄等一众西部部落,不知道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