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翔是真吃不消了。
他在努力砍开眼前的矮树枝,现在每往前走一步,都极其困难,,体力消耗已经达到极限了。
他现在完全是特种兵打扮,缅dian军人军服,脸上涂满了伪装色,帽子歪戴着,冲锋枪斜挎在胸前,腰里一边别着手枪,另一边是水壶,胸前吊着两颗手雷,身上零七八碎的东还有不少,匕首就有两个,一长一短,后背背着一个三十公斤的战术背包,手里一把大砍刀。
费了三个小时,终于穿过这片林子,来到一片都是巨大树木的地方,四周已经没了灌木丛,这时,夜色已经开始笼罩在这看不见阳光的林子里,队长蒙卡说道:
“休息,今夜就在这宿营。”
楚天翔扔掉手中砍刀,放下身上的背包,一屁股坐在粗大的树根上,喘着粗气,拿出水壶,大口地喝了起来。
三天,他们才走了不到一百公里,路是没有的,有的只是翻不完的山脉和悬崖,跨不完的沟壑和溪水,砍不绝的树枝茅草。
三十公斤的野战背包刚上肩的时候,也没觉得有多重,现在却是重逾千斤。
“队长,我们这是去哪儿啊?”楚天翔问道。
连续几天,走的都是森林,看见过几条路,有能通汽车的,还有山间小路,但他们都是横穿,而且非常谨慎,如临大敌。
他们见过采药的山民,偷伐树木的队伍,偷采金矿的人。
最多的是偷运毒品的小队人马,几个人,十几个人,都是全副武装。
甚至他们还看见两伙毒贩火拼,准确的说是一伙人伏击另一伙,就是为了那几十包大烟,这还是毒品的初级产品。
等他们赶到现场,战斗已经结束了,七八个被打死的人被乱扔在路边的茅草堆里,除了衣服,身上所有的东西被一扫而空。
队长蒙卡掏出匕首直接扎在一个还在呻吟的毒贩心脏,然后擦了擦匕首,放回腰间。
这一幕,看得楚天翔的心脏猛地抽搐起来,这是他第一次亲眼看见杀人,而且杀人者是那么的无动于衷,那么坦然,就跟完成了一件很普通的工作一样。
楚天翔现在根本没工夫思考,体力根本不够用,脑力那东西也没有了,现在所有的事情完全是凭着本能在做。
他们还进过两个小村庄,村民以种罂粟为主,这里的村民吸毒比例太高了,看着那些骨瘦如柴,目光呆滞的人,楚天翔眼中不敢露出一丝同情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