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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那段日子斑驳琉璃,晦暗不明,我不敢松懈,生怕一停下来,就有十几万人,踏着我的尸首轰轰而上。母亲也时不时不忘提醒我,挺不屑地劝我放弃,命由天定,你没那考运。
我自不信天,我只信他。
——《小怪兽复读日记》
零七年暑假,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丁羡打了一个月的零工,攒了一笔小钱,坐了一整天的小绿皮火车哐当哐当去成都找孔莎迪玩了两天。
俩小姑娘一年没见,都怪想对方的,在人来人往的火车站死死抱着对方不撒手。
孔莎迪心疼地摸着丁羡瘦小的脸,眼睛都红了,瓮声瓮气地说:“复读辛苦吧?瞧给你瘦的,羡羡,我真心疼你。”
丁羡倒没觉得辛苦,只是觉得一切都值得,笑着捏捏孔莎迪的脸蛋,故作轻松地瘫倒在孔莎迪怀里,“还是你这儿软……好怀念呀。”
孔莎迪掐她:“你这跟哪儿学坏的。”说完,忽然捏住她的肩晃了晃:“不过我喜欢,你看上去比以前开朗多了。”
晚上丁羡在酒店里练瑜伽,孔莎迪刷手机,看电视,聊起了女生之间的体己话。
“你跟周斯越那之后就真没见面了?”
丁羡双手撑地倒立在墙边,闭着眼,调整呼吸,“没有。”
孔莎迪:“他没回来找你?“
“没有,他大概以为我去财经上学了。”
那时候金融国贸这种是热门行业,在当初周斯越那位清华教授的指导下,她填了一个财务管理专业,但着实对财务报表没多大兴趣,通知书寄到家里就被她放到最底格抽屉里。
孔莎迪低头刷手机,头也没抬:”巷子呢,也没回去过?”
“不知道,也许回了,也许没回。”
时间到,丁羡吐气,翻身下来。
孔莎迪瞧着她一脑门汗,“你上哪儿练得这一身技能啊?”
有一阵,特别想他的时候,脑子乱,静不下心,有人告诉她,倒立背一篇课文就好了,结果发现还真挺有效,这么个习惯就一直保留下来,直到高考前几天,高中三年的语文课本已经被她练得倒背如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