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呼……呼……
小院中,响着并不凌厉的风声,却是杨书在学那孙悟空,耍着一根金箍棒。
虽然有气无力的,没什么精神,速度也是忒慢、
但样子……还挺像那么回事!
只见他将棍棒架在肩膀,信手一推,那棍棒便围着脖子转过半圈,再一转身,猛地抡起,自上而下砸了出去。
口中喊声:“啊打!”
咚的落在地上。
哗!
连烟雾都没有,那精致的棍棒瞬间消失无踪。
有眼睛尖的,该是能看到,金箍棒虽没了,却有一根毛发,于半空中缓缓降落。
杨书虚着眼,蹲在地上,慢慢伸出手,将那毛发捏在手里。
使指尖捻一捻,忽地吹口气,哗的一下,毛发就变成好大一个葫芦,被他托在手心。
这便是晨间拿到的“紫金红葫芦”。
“唉……高兴地太早了!”
杨书也是见钱眼开,贪念一起,竟被猴毛晃了去。
但他终归有天眼,真正仔细探查,一眼便能看出,这是那孙行者使猴毛变得,样子货……
再者,无名古卷也不会骗人。
【善赏,玄塔一层,孙行者的毫毛】
这名字,可以说很简陋了……
也对,那孙猴子十几万根毛,总不能每根都有个正经名字,累也累死。
“好在继承了猴子的变化之能。”
将那葫芦挥散,再捻一捻,又变成哪吒的乾坤圈,然后九尺钉耙,芭蕉扇,开山斧,最后变成三尖两刃枪。
拿在手中挥舞一番,怎么看都像是神兵利器。
虽是外面光鲜,做不得用,只能吓唬人。
“但还挺好玩的!”
杨书这样安慰自己。
嗯,不就是一个混饭初分,生于昆仑山脚的葫芦藤上,随随便便结出得果子嘛……不打紧,不打紧,咱收货了一个高级玩具。
齐天大圣同款!
强行安慰自己之后,杨书把那猴毛收起。
万一用得到呢。
……
又去和西王母见过,增长法力,再磨蹭磨蹭,不知不觉已到晌午,若是往常,他该在安老板那茶楼混吃混喝。
厉江也曾派人来知会,买通南城兵马司,针对他的户部侍郎,已被当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鸭不先知 作品《我在茶楼酒肆说书的那些年》第五十三章:孙行者的毫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