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
俨然没有了初见时的凶神恶煞。
摇头摆尾,扭动着圆咕隆咚的身子。
仿佛听懂了王明哲的命令,径直向着院外走去。
赵喆看着花姐这通人性的模样,心里不禁感慨——
这狗胖归胖,可还真是聪明。
看样子,靠它带路,倒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从小赵喆就听说,深山里的猎人,大都养狗。
不仅能看家护院,还能够帮忙狩猎。
要是养上那么一条好狗。
兔子、竹鼠这些小玩意儿,都犯不上开枪。
把狗一放,准准的能给你叼回来。
除此之外——
好狗,更擅长认路。
甭管是白天黑夜,春夏秋冬,都不用担心迷路。
单论这一点,哪怕是高科技,也自愧不如。
进了深山,就算是导航,也可能会面临没有信号的窘境。
但这好狗,可就不一样了——
只要有吃的,腿脚没伤,让它能够走得动。
带路,就不是问题。
可虽然如此……
看花姐这体型,怎么看也不像是个登山健将。
赵喆一边走着,一边打量着花姐那哈尔滨红肠似的尾巴。
加快脚步,走到王明哲旁边,开口问道:
“你觉得这狗,靠谱吗?”
王明哲听了这话,看了看前方的大山,回答说道:
“应该没问题。”
“虽然,我和马盼他们家不熟。”
“这小鲁村,我之前也没来过几次。”
“可是刚子和马盼的爸,是好多年的老朋友了。”
“之前,倒是听刚子说过几次。”
“说是这马盼家的胖狗,万里挑一。”
“有不少人,都想借狗带路上山。”
“起初还好说。”
“但是现在,除非是知根知底的朋友。不然,给多少钱都借不到。”
“听说有一年,马盼才上高中。”
“男孩嘛,好奇,喜欢探险。”
“趁着寒假,就自己带着花姐溜进了山。”
“结果就赶上了暴雪,整整一天一夜,都没回来。”
“家里人,左邻右舍,都急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