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昆都后,我们便准备打车离开,这时突然发现路旁坐着一个衣着靓丽的长发女子,她双臂抱膝,埋首其中,包包直接扔在旁边,幸运的是并没有丢。
毋庸置疑,肯定是醉酒了,据说在昆都这样的场景经常有的,所以昆都也是一个远近闻名的“捡尸”热门场所。
什么是捡尸?就是在路边看到醉酒的女子,趁对方酒醉,将其捡回去并与之发生肉体关系。
“捡尸”中的尸又分为两种,半尸和全尸,半尸为六七分醉,还略有自主能力,而全尸就是醉的不省人事的。
面前的这位女子,猜测应该是全尸了吧,因为她那包包看着并不像太廉价的样子,据说包包是女性最亲密的伴侣,她能够把最亲密的伴侣扔到旁边不管不顾,肯定就是醉到了接近不省人事的程度。
我们犹豫了一下,小周便说道:“我们要不把她送回家去吧,不然别被坏人非礼了。”
小周的说法是很有道理,如果我们不管,该女子被捡走的可能性非常大,轻则被非礼,重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事既然已经看见,还是应该管一下,商量妥当之后,我们决定先让外向的邓岩去探探对方的具体情况。
小邓并没推迟,走过去蹲在该女子身边,开口喊道:“哎,小姐,小姐,醒醒?”
听到这个称呼,我赶紧上去把小邓扯到一边,说道:“真没礼貌,喊什么小姐,应该喊美女,美女比较通用。”
小邓“噢”了一声,又凑过去,喊了几声“美女”,而对方毫无反应,看来可以确认她已经醉到全尸的程度。
我示意小邓,再大声喊一喊,之后小邓直接上手轻推了几下她的胳膊。
该女子终于动了一下,艰难的抬起头来,朝我们瞄了一眼,酒气冲天地问道:“你们是谁,走开走开,不要管我。”随后又埋首在了双膝之间。
在她抬起头的时候,便可以认出来她正是刚刚在台上被强劝了三瓶酒的女子,不曾想已经醉成这样,看样子今天绝对是难以自行回家了。
小邓紧着又问道:“你家是哪里的呀?我们把你送回家吧,你醉成这样,很容易被人捡走的。”
小邓反复地大声说了几次,然而她并没再做出任何反应。
我们守在旁边商量了一下,一致认为这是一个学雷锋做好事的好机会,俗话“不以善小而不为”嘛,帮这么个小忙,对于三个人正义感十足的男人来说,还是轻而易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