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大妈是县农机厂的干部,她爱人则是县化肥厂的干部,双职工,而且都不是普通职工,家里的条件自然不差。
这一回,那大妈千辛万苦生下的老来子生病住院,可把她心疼坏了。
自从她儿子住院后,她就三天两头往黑市跑,希望买些肉回来,给儿子好好补补身子。
奈何黑市那种地方,货源很不稳定,而肉类又是紧俏货,可不是想买就能买到的,能不能买到,很大程度上凭运气。
那大妈近来运气欠佳,一连好些天,都没能如愿买到肉。
看到宝贝儿子日益消瘦的小脸,那大妈急得团团转,心里正琢磨着要不要捎个信回娘家,让娘家人想办法弄点野味什么的呢。
这个时候,沈静芝主动凑过来告诉她,自己手里有新鲜的野兔,她怎么能不动心呢?立马就跟了过来,十分急切的打听起来。
“当然是真的。”
沈静芝说着,就将背上的竹篓卸了下来。
乍看上去,那竹篓里面装着的都是绿茵茵的野草,实在内有乾坤。
沈静芝在里面掏啊掏,很快就掏出了一只肥肥胖胖的大野兔来,极力推销道:“大娘,瞧见没有,这兔子不仅又大又肥,还活蹦乱跳的呢。这可不是我自卖自夸哈,事实就摆在眼前,这兔子绝对是一等一的好兔子!”
说罢,沈静芝为了证明野兔有多么鲜活,就用手指戳了戳它的肥肚子。
就见那只野兔用力挣扎了起来,要不是沈静芝右手抓着它的两只长耳朵,又提前将它五花大绑了,估计它这会儿已经蹦出去好远了。
那大妈见状,相当满意,当即从沈静芝手里接过那只野兔,仔细打量了一番,问道:“小姑娘,你这兔子怎么卖的?”
沈静芝:“我家大人说了,大兔子十块钱一只,小兔子三块钱一只,不议价。”
在这个平均工资二三十块钱的年代,一只大兔子,沈静芝要价十块钱,相当于要了人家小半个月的工资,乍看起来,挺黑心的。
但,只要去黑市转一圈,就可以发现,沈静芝要价很合理,并不过分,甚至可以说是良心价了。
要知道,黑市上,白条兔——宰杀过后,去头去皮去内脏的兔子——价钱要比猪肉便宜,但也便宜不到哪儿去,至少要卖到一块四、一块五一斤。
沈静芝取出来的这只大野兔,分量十足,差不多有十五六斤重,处理过后,出个七八斤肉肯定是不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雨中花慢 作品《穿成年代文里的真千金》第122章 良心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