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前进大队的乡亲们还是比较淳朴的。
奈何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总共四百多号人呢,这里面就有不那么淳朴的,见不得别人家发财,非要给别人家使绊子的。
“这头野猪原来是凤凰山上的吧?凤凰山是属于集体的,按理来说,这头野猪就应该是属于集体的。既然野猪归集体所有,那么甭管是沈家弄来的,还是陈家弄来的,都应该毫无保留的上交集体,然后由集体统一安排,平均分配给个人才是。凭什么其他队员只能分到一斤野猪肉,她村北沈家却能够分到三百斤野猪肉?这不公平!”
说这话的,乃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姑娘。
理论上,正如这年轻姑娘方才所说的那样,凤凰山属于集体,山上的一草一木都属于集体,源自于山上的野猪,确确实实应该归集体所有,不管是谁弄到的,都应该上交集体,再由集体公平公正的分配给个人。
但,这仅仅是理论而已,在很多时候,理论是一回事,实践是另一回事。
前进大队地处偏僻,山高皇帝远,以沈福盛为首的领导班子又比较开明,并没有将大锅饭政策贯彻的很彻底,并不强求队员将自己从别处获得的东西上交集体。
换句话说,在前进大队,凭自己的本事赚到的外快,上不上交集体,全凭自愿。
在这种氛围之下,今天之前,整个前进大队,就不曾有队员主动上交过自己在山上的所得。
一直以来,对待山上的所得,前进大队的队员遵循的都是本地的老规矩——谁弄回来的东西,就归谁所有。1
因此,这年轻姑娘方才所说,看似很有道理,其实不合规矩,她这是在强词夺理,故意找茬,成心给村北沈家找不自在呢。
不过,有一说一,这年轻姑娘虽然满嘴歪理,但人长得还挺标致的。
沈静芝盯着她瞧了好一会儿,完全想不起她是谁,就问沈兰川:“这女的谁啊?”
“这女的叫钱丽娜,是来这插队的知青,来了好几年了。去年秋天,她感觉回城无望,就嫁给了咱们大队的记分员顾荣生。顾荣生家有个亲戚在公社当干部,在那个亲戚的帮衬下,钱丽娜一结婚,就当上了咱们大队的保管员。”
说到这儿,沈兰川撇了撇嘴,嘴角露出了毫不掩饰的鄙夷之色:“三言两语的,说不清楚,反正钱丽娜就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可会挑事儿了。”
沈静芝缓缓点头,深以为然:“嗯,我也看出来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雨中花慢 作品《穿成年代文里的真千金》第156章 满嘴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