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知道,我不是籍籍无名之辈,我留在很多人的心里。
我以后得用很长的一段时间来试着做这两件事。
我想就我而言人生的意义在于——你总要死的。
对于这个社会、这个文明、别人来说,做到那两件事,我就心满意足。
但对于我自己来说,我需要知道很多事。
那么多,神秘的世界、领域、事件。那么多的风景。
我想要尽可能多地知道它们看到它们体验它们。我希望我作为一个人而言,在精神世界是富足的、丰沛的。
这是我在生日的这一天,对自己的一点要求和期望。希望明年这个时候,再来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还没有变。
然后想到这本书。大二的有一年夏天,我在新买的电脑上打开Word文档,写下小说的第一行字,觉得新奇又兴奋。
因为不是手写,看起来规整,很像铅字,很正式。
从那开始到现在,换了几个笔名,一直在断断续续地写。
无论写得好还是不好,自己重新回头看觉得满意还是不满意。但一直到现在,一直一直都是,写“我自己觉得喜欢、满意的”。
在起点这样的商业性网站上写,或者在商业性的期刊上写,的确会想要盈利啊想要被更多人喜欢啊想要赚更多钱啊。
也会因为出现不好的评论影响一天的心情,或者想怎么改怎么写才能被更多人喜欢。
譬如现在上了强推榜,数据却很差,预期首订也不会乐观。我想了想,大概是封面、书名、简介的锅。
昨天在想这本书不过不叫《心魔》,叫《四海龙王》数据会好很多很多。或者换一个酷炫的封面不要这么逗,简介不要这样文艺。
但是想到这个问题我又皱眉。心魔这个名字我喜欢啊。很切题的。而且又文艺范儿,读出来两个字,相比四海龙王也稍有些厚重感,对不对。
所以这时候我会想,就这样吧……以后呢,或许以后呢,或许以后慢慢口碑好了看得人多了呢。
而且最重要的是……
我百年之后一抷黄土,我的书还会留下来。我写过的这些东西,《手札》、《类神》、《心魔》等等,它们会留下来,或许还会有人看得到。
到那个时候我已经死掉,它们不能再为我带来什么。那时候的它们,就只是纯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