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事但是我就是不想说的约翰。
他们哪里忍得了,纷纷让约翰有事情就说出来,不要在那里吊胃口了,作为朋友他们能帮的一定帮,而约翰看着老友们殷切的眼神,也终于开了口。
约翰表情很严肃:“我从来没有说过这事,也不知道说出会怎样……如果一个人从旧石器时期活到了今天,你们会怎么想?”
同事们本以为会是什么严肃的事情,结果一听是个不着调的脑洞。
气氛活跃了起来,大家以为他要写小说,你第一嘴我一嘴的发散思维,有人在纯粹逗乐,还有的人则是利用自身知识,将这个脑洞推理了下去。
“哈哈我知道他活了那么久,一定很累。”
“认真说的话,他应该跟我们都一样,毕竟从解剖学意义上来讲,他们和我们并没有区别,无论是身体还是智商都差不多。”
“只不过他们因为时代的局限知道的不多,但只要不死,就能随着人类整体的进步,从而学到更多,懂得越来越多,如同我们一样适应现代生活。”
“其实人类可以活到190岁,大多数人都是死于慢性中毒,废物积累最终导致器官衰败……
“我想他应该是具备特殊的免疫系统,以及细胞的完美再生能力,他的确能够不会衰老,从而活了一万四千年,一直到今天。”
众人七嘴八舌的补充着设定,越聊越嗨,毕竟死亡是人不可避免的终点,如同一个永远得不到的梦,是人都曾经做过这样的梦。
……
约翰这时接过了话头,一边给自己倒酒,一边用淡定的语气说出了令人震惊的话。
“我曾有机会和哥伦布一起远航,只不过我不喜欢冒险才没去,我倒是挺肯定地球是圆,不过那个时候,我还是会担心可能会在边缘掉下去……”
众人听呆了,一种古怪的气氛弥漫开来,直到片刻后才一起笑了出来。
他们认为这是一个不好笑的冷笑话,怀疑约翰是提前喝过了酒,这时,约翰却是继续说道。
“每过十年,当人们开始意识到我不会变老,我就会离开那个地方,这一次又是新的十年到了。”
“我出生之后如同正常人一样长大,直到35岁时不再增长,我的样貌被固定在了这一刻,因为不死,成为了部落的领袖……”
约翰越说越嗨,他的话乍听是胡说八道,他却是说的非常自然,仿佛那就是真实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