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
这时金彪才上前,直扑肝脏
二彪和三彪愣了愣,嗅了嗅,然后迅速找上肠子。
老虎的嗅觉、味觉和人类是不同的,人类觉得很血腥,老虎的感官里可能就是香甜、美味儿。
此时的金彪吃肝脏就吃的很美味
要知道人类时他可是很少吃动物内脏的。
“唔~~~”
金彪一口咬下去,乳牙没废多少力就将肝肉穿透,然后轻松咬下一小块。
嗯,味道不错!
吃生的也不是不可接受
金彪欢快的吃的,而两个傻弟弟还在跟一截肠子较劲,废了半天劲才咬开一个洞,然后
“(%%%~l)”
二彪被喷了一脸的消化物,连忙甩了甩脑袋,在草地上使劲磨蹭,然后才转移目标。
因为肝脏部位被金彪占着,二彪不愿招惹,所以将目标盯向了——
胃!
‘这个东西大,鼓鼓的,肯定很好吃!’
三彪肠皮没咬破,跳开的又比较及时,所以没有被溅到。
不过他意识到这不是块好肉,于是寻找新的目标。
肝脏被金彪占据着
‘大哥吃的不一定是好东西!’
胃被二彪寻上
最后看了一圈,三彪将目标盯在了脾脏上
金彪目前体重不过才二十来斤,食量有限,一块肝脏吃完,也就差不多饱了。
随后金彪便退开,走到一旁躺下休息。
两位傻弟弟吃什么他不管,现实会很快教会他们如何分辨选择食物。
不经历风吹雨打,怎么能见彩虹?
直到三小只全都吃饱或者过完瘾,虎妈这才上前大快朵颐。
先吃还剩下的内脏,然后是肚皮上肉,最后才是四肢和脊肋上的
一百多斤的母鹿,去掉肠胃等也不是金彪一家四口一顿能吃的完的。
不过剩下的肉也不会浪费,虎妈将之拖到个隐蔽的地方藏起来,等饿的时候再拖出来吃掉。
当然也有可能被其他食肉动物找到拖出来吃掉
五月的阳光很是灿烂舒适,吃饱喝足的一家四口就躺在一块大石头上晒太阳休息。
喝饱喝足容易犯懒,金彪就不想动了。
二彪和三彪第一次吃肉,没挑到好的部位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