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的时候,方杰的初恋女友并非李晴,李晴只是他暗恋了6年的对象。
2002年之后,他与李晴之间几乎没有什么交集,后来只在李易结婚酒宴上见过一次对方,当时两人之间没有说过话,跟路人一般。
如今李晴成自己的初恋女友,那自己的正牌初恋女友怎么办?
他记忆力太好,做不到像那些重生小说的男主一样,对前世有过瓜葛的女孩子进行选择性遗忘,那样的话,跟渣男有什么区别?
而且,如果像路人一般就此道路朝天各走一边,在重生过的他来看,那不叫放手,而是主动给自己送了一顶大绿帽子。
他可忍受不了自己初恋女友跟别的男人睡在了一起,虽然对方根本没这种意识。
但是如果不放手,那就是脚踏两只船,貌似也成了渣男?
这真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初恋女友是不可能放手的……”
心念思转间,方杰得出了一个有点儿渣的结论。
这是客观理性分析出来的结果。
如果说李晴是为了弥补暗恋6年的遗憾,那么把初恋女友找回来,就是为了出掉胸中的一口恶气,否则这辈子肯定不甘心,念头无法通畅。
倒不是前世初恋女友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情,而是这段感情最终无疾而终的原因是,一向自负牛逼的他,被初恋女友的家里人给鄙视了。
前世初恋女友是管理学院的院花,大二上学期两人在联谊会上认识,然后感情迅速升温,顺理成章地在一起后,一直遭到女友家里人反对。
初恋女友是江浙扬城人,自古出美女的地方,家里在当地很有钱,经营一家豆制品企业,最早是做豆腐的,说初恋女友是豆腐西施绝对名副其实。
因为很有钱,女方家人就有点看不上他的条件。
在铜城双陆区,方杰及其家人或许是很牛逼的存在,但出去之后,就很不够看了,只能说泯然于众。
加上那边的一些习俗,女方家里人就一直希望姑娘能找个本地人,就待在家乡哪都别去,如果是外地人也行,只要愿意入赘就行。
唔……这不是抄袭后世《赘婿》那种狗血情节,而是真有其事。
前世那会儿方杰那是相当自负和自傲,家里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也不至于放下男人的尊严入赘,于是想都不想就拒绝了。
如果那个时候有《赘婿》这样的小说,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