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一声像极了中学时候不听话的男同学在课堂上敷衍回答老师的问题。
想到他的家世,季念忽然觉得他如果不做刑警肯定会跟谈谂他们一样去做一个公子哥,上完班就混迹酒吧的那种。
像林野这么白的,肯定很受欢迎,戴个眼镜斯斯文文的估计男的都能喜欢他。
这么一想,林野是真的挺白的,从脸到脖子到手,跟她天天保养的是一个色儿。
“头儿,我发现你好白啊。”季念扭头去看他。
路边的树袭来一阵一阵的阴影,企图将男人眸子里的华光挡住,车外淡黄的灯光又想将人描摹。
可他却始终漫不经心,手肘靠在车窗边上,以手抵唇,似是在出神,车内昏暗的光亮在那样的白皙玉脂上若贴薄纱。
最近有个很流行的词是什么?
季念蹙眉想了两秒钟。
破碎感。
林野不说话就有那种破碎感,像是水头很足的玉,仿佛碰一下就能碎掉。
可他人其实糙汉得不行。
“白吗?”林野回过神,手在灯光下晃了两下,“可能是因为我在床上躺了挺久一直没见太阳吧。”
“啊?”
林野点头,“去年一月去云南查贩卖人口的案子,受了点伤。”
季念想想也是,他总在一线,这样的事虽然不会经常发生,但也不能绝对避免。
车子进了小区里,季念在楼下停下,林野慢条斯理地解开安全带。
“头儿,明天我送你——”
“明天打车吧,”林野打开车门站在外面,低头看着她说,“收拾好行李,直接就出发,不用去局里了。”
他眸子带着细碎的亮,“明天一起吃早饭。”
季念:“啊好,拜拜。”
“嗯。”林野往对面楼走去。
既然明天就要出差,季念今天晚上就要安顿好半半,出差的时间没有定数,她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寄养在经常去的宠物医院。
因此,季念第二天起得很早。
林野向来有晨跑的习惯,不过一般是去局里的运动场上跑,再在局里换衣服。
他倒也不是没有在小区里跑过,早上也好下午也好,他都试过,只是总会跟上来一些莫名其妙的人,不是想和他交朋友的女人就是推荐自家女儿的家长。
那时候的林队刚搬来,白天忙工作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