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活脱脱的MV,还是最贴切的。
所以歌曲讲述的辛酸瞬间就被人们领会了,然后就被撞到了。
一首歌,如果能成为传唱的经典,一定是他让人产生了共鸣,不论是讲述爱情的还是励志,都是如此。
这也是歌曲的魅力所在,所以它能把人唱哭,唱的哭,听得也哭。
当初听这歌的时候于跃只是唏嘘感动,却没有哭,但直到农民工兄弟登上春晚,当看到阳刚兄弟因为激动和紧张而声音颤抖,于跃一下子就热泪盈眶了,因为他们就像是无数经历了生活心酸但依然心怀梦想的人的缩影,代入感十足。
闭上眼睛,于跃心静了下来,然后找到了那个感觉,仿佛看到了那对农民工兄弟,仿佛看到了自己大学时候颓废的生活,和那段一生中最堕落的时光。
看着于跃弹吉他的手没有动,而微微探前靠近话筒,音乐院校的几个学生有点疑惑,后入?
这时候,淡淡的声音传出,不像是唱,而如同诉说。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
一句话出口,早准备发小的谌少却没有笑,也不是这句唱的多好,实在是此刻于跃的样子,和他如同诉说一般的强调让他微微诧异。
其他人也都是微微惊讶,却没觉得有什么好与不好。
“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
“没有信用卡也没有她,没有二十四小时热水的家。”
“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破木吉他四个字一出口,众人顿时心神一颤,脑海中被这一句唱的失神,当初的我那么快乐,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萧条中带着希望,困苦中带着慰藉。
于跃的声音虽然不高昂,甚至带着几分压抑,但吐字十分清晰,几句歌词下来,原本喧闹的酒吧顿时变得安静,仿佛生怕弄出点动静就听不到他的歌声一般,小心翼翼,不敢打扰,因为只是这几句,他们就想听下去。
终于,于跃轻轻拨动了琴弦,世界终于多了一个声音。
“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声音悄然提升。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感动只在一瞬间,所有人目光不再戏谑,也忘了之前的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