晰的诵读声。
那是一首诗。
“我怎能够把你来比拟作夏天?
你不独比他可爱也比他温婉;
...
当你在不朽的诗里与时同长。
只要一天有人类,或人有眼睛,
这诗将长在,并且赐给你生命。”
声音洋洋盈耳,婉转悠扬。
念了一首诗,像是唱了一首歌,更像是讲述了一个故事。
喀秋莎站在石板前面,念完了整首诗,这才一声感慨:“这首诗真是太美了!”
这时候,她似乎才从那种奇妙的状态中退出来。
察觉到了身后的苏伦二人。
喀秋莎回眸,立刻从露出了欣喜的神态:“尼古拉斯先...”
刚开口要喊,她晶眸流传了一抹狡黠,眨呀眨眼,“我该称呼您‘尼古拉斯先生’呢,还是‘苏伦先生’呢?”
“随你,都行。”
苏伦也没觉得不好意思,淡定地回应了一句。
在贵族礼节中,对一位女士用假名是一件失礼的事情。
但苏伦却没这顾忌,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普通人,可融入不了那什么上流社会。
何况他也觉得,“喀秋莎”这个名字应该也是假名。
至少,他剥离的各种记忆中的鲁英的顶级贵族中,像是公爵、侯爵之流家的小姐,没有叫这个的。
而眼前这位,随便能拿出一件圣器的,绝对不会是什么小贵族。
大家都没说真话,也算不得尴尬。
喀秋莎显然聪慧之极端,她似乎看出了苏伦在想什么,幽幽道:“我可没有说假名字哟~我就叫‘喀秋莎’,家里人都这样叫我的。”
瞧她那戏谑的神态,似乎会说话:你骗小姑娘,略略略~
苏伦听到这话,微微有些尴尬,转了话题:“刚才我听你念读诗了,很好听。你是很厉害的诗人啊。”
他也是在试探,明明说自己是个“占星学徒”,好像诗歌方面的造诣高的离谱了。
喀秋莎像是并不介意别人夸自己,但也谦虚道:“才算不上厉害呢。”
她指了指身后的石碑,脸上突然浮现了出了一股迷妹般的狂热,“写出这些诗歌的达鲁族前辈们,才是真超级厉害呢!这些诗里记录着世界上最美妙的故事,这是真正有灵魂的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