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会去挖一个小孩子的眼睛。
然后不耐烦道:“我是问你们以后有什么打算?”
噗通!三只齐齐跪地磕头,“你别赶我们走,我们再也不恨你了,让你打让你骂,就是别赶我们走。”
蓝月头疼的扶额,这还真是赖上她了?
“我只不过是你们家花五十文钱买来的,这些年把你们养这么大也够了,我可不想再这么继续下去,老子想要去看看这个破败的河山,你们会拖累我知不知道?”
从记忆得知,原主是被人牙子半路捡来的,正好这个霍家要买媳妇冲喜。
就这么着蓝月被稀里糊涂的送上了花轿。
结果呢?花轿刚到门口,人都还没见一面呢,那人就直接归西了。
前世她就没谈过恋爱,没摸过男人的手,整天想着宰丧尸了。
现在倒好!这具破败不堪的小身板还是个完璧,她这两辈子都没尝过男人滋味。
没谈过恋爱的人却来了就要养孩子,这也算倒霉的了!
蓝月觉得,这个地方不是末世了,最起码不用整天杀丧尸了,总有能抽出点时间找男人了吧?
转着眼珠子扫射了一圈,特么滴!周围逃难的男人们不少,全是歪瓜裂枣!
蓝月摸着下巴,一张脏兮兮的小脸上带着猥琐的笑意,要不要随便选个周正的男人试试?
然后猛地摇头,不行!
她蓝月就是一个颜控,生出来的孩子必须要好看,男人也必须要好看的!
一巴掌呼在自己额头上,她这是有多缺男人啊!
这事以后再说吧!
转眼盯着地上跪着的三只萝卜头,“想要跟我也行,以后都要听我的。”
“是是!我们一定听嫂子的。”都说长嫂如母,可是他们的长嫂却是一个夜叉。
蓝月从自己怀里掏出抢的那半块干饼,看着发霉的干吧饼,这就是原主死之前抢的粮食。
这个民不聊生的地方,与末世又有多大区别呢?
都说乱世出枭雄,时势造英雄,太平盛世出狗熊。
那她就在这个乱世做一个枭雄,让自己多赚银子。
“给!你们吃吧!”蓝月看着三双渴望的眼睛,把手里的饼扔到了霍大郎的怀里。
霍大郎没接住掉在了地上,慌乱的捡起来,用袖子擦擦,战战兢兢的还给了蓝月。
“你、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