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特加的后劲大抵是完全过去了,昨天他瘫了一整天,根本懒得动弹,今天也该去市内弄点东西了。
宁永学挣扎着翻了个身,伸手去够床头的木桌,想拿阿芙拉塞给他的资金。他总觉得自己像是被富婆养了,负责陪吃陪喝,吃得是萨什人的传统家常菜,喝得是萨什人一口闷的伏特加。
这感觉其实没什么大不了,但一个人要是觉得被阿芙拉养了却不会付出代价,那他一定是错了。
可能都不只是代价的问题。
他想拿钱,却摸到一封信。
宁永学稍作停顿,然后直直在床上坐起身,盯着信封愣了起来。
桌上落满了灰,信封本身却一尘不染,白得不可思议,甚至显得很虚无。它比纸白,比雪白,比他能想象到的一切事物都更白,也许连纯白色这一抽象的形容都无法描述——它有更深层次的含义。
一时间,感官印象仿佛扭曲了,宁永学甚至怀疑起了自己精神的稳定。他觉得他可能像徐良若一样发了疯。难道窥伺还有其它不为人知的副作用吗?
等宁永学把信封拿起来,看到寄信人署名,他立刻陷入沉思。
“宁永学寄。”
依旧是那封信,信中依旧书写着一成不变的文字:
“回乡。”
不得不说,自己在邮政局撕成碎片、丢进垃圾桶的信跟了过来,莫名其妙摆在宿舍床头,他有点惊讶。
虽然这事的荒诞和诡异感越发严重了,但这封信和他的身世似乎能搭上一点边。
不管是穷卑之术也好,还是从血样中跨越道途也罢,若能找到背后真相,他自然想找到真相。
宁永学把信撕碎,扔进他销毁废旧材料的铁皮桶。然后他划了根火柴,把它烧成灰。
我可不怕你纸多,有本事就明天再给我来一封。
他把枕头下面的斧头掏出来,放回架子,从削了一半的木柴上把锯子挂了回去,把他修收音机的扳手和螺丝刀收回工具箱,把案板附近的柴刀、剁肉刀和劈骨刀也收拢起来。
煤炉子旁边摆了些劈开的木柴,麻袋里的煤块也不多了。他在市场买来解体的肉和骨头一些已经腌了段时间,另一些已经风干好了,离开的时候他就能拿走,在路上充饥。
回诺沃契尔卡斯克得绕不少路,经过好几个村镇,长途汽车就得坐两趟,山路和林间小路更是得步行,还得住两晚地方旅馆。他必须有所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