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这时候已经反应过来,忙回答道:“这一点我们分析过,凶手行凶后,车上肯定到处是血迹,凶手想清理干净现场不留痕迹比较难,尤其是脚印,所以我们怀疑凶手在鞋底做了手脚,带鞋套不大可能……”
“为啥不可能?”
“没时间啊!”
“提前带好等在那不行吗?”
“带着鞋套拦车,是不是太……突兀了?很容易引起被害人的警觉吧?”
“我刚才一直在思考这个环节,说这个环节之前,我先说一下我对这个案子犯罪团伙作案整个过程的推测!纯属个人推断,你捡有用的听!”
袁方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
“首先先要有人占用车位,然后要有车经过盲区放下凶手,凶手等在盲区,拦截被害人的车,行凶之后等着车过来接,是不是觉得不太可能?因为案发前后经过盲区的车你们都查了,问询也做了,没有发现可疑车辆,退一万步说,如果有人提前等在那里,万一有路过的车和人看到咋整?时间上不好控制对不对?”
曹英杰对袁方这种自问自答的分析方式不太适应,只知道猛点头,认真听。
“如果凶手不是案发前,你们认为的时间才到的监控盲区,案发后也没有那么着急离开呢?盲区没有停车位对吗?有的话就不会是盲区了,没有停车位会有啥?方不方便隐藏?挨着盲区最近的停车位有没有想头?案发时有没有可能不管是电梯还是地下车库口,有他们的人想办法拦截?时间不用长,五分钟够了!”
曹英杰还在消化,袁方只是顿了一下,又接着说道:
“谁报的警?警方在被害人遇害多久后到的现场?是不是闪着警灯到的?所有被害人都应该有准确的遇害时间,因为从遇害到有人报警时间不会很长,那么凶手想要离开案发现场,又不被警方深度怀疑,有没有可能听着警笛声,才开车带着凶手离开?他们要的可能就是这种时间差!”
曹英杰见缝插针说道:“你的这些推测我们都想到过,甚至知道凶手就在案发当日进出地下车库的这些人中,可问题是没有证据,没有任何证据能指向他们其中的谁!”
“所以要了解他们的整个作案过程,不可能没有破绽!他们又不是神仙!我推断凶手之一是业主,他们很了解路线,了解从这里到那里的时间,他们开车离开,不一定是马上离开地下停车场,也有可能是停到停车位,再找时间离开!他们设计的步骤越多,你们的侦查越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