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鲁滨逊还有个星期五为伴,何况他们?
两个男人生活在一起并不是非要做些什么,即使偶尔有需求也不过相互帮助一下,平时一起组队外出、搭伙生活,除了不能生育后代外,和普通的、被时间磨灭光激情后只余温馨、亲情、依赖的正常夫妻并没有什么区别。
重生一次,罗勋从没想过提前找个女朋友、带她提前进入自己的小窝度末世。人心难测,尤其是在未来——天知道当女人发现自己的价值要远高于末世前时会不会背叛自己?
或许人间自有真情在,但罗勋赌不起,更不敢赌。
至于男朋友?罗勋更没想过,不过如果能遇到一个合适的将来能一起搭伙生活,他自然愿意,实在没有的话……只要小家伙还在、没有变成丧尸陪着自己,罗勋就觉得已经足够了。
可现在,罗勋的床上躺着一个他自己都没有预料到的——妖精。
罗勋此前只见过一个能被称为“妖精”的男人,那是烈焰的二当家、一个强大的风系异能者。那人他只见过一次,可直到现在还记得那双似笑非笑的桃花眼,以及死在他身边倒在妖艳血泊中满满一圈的“爱慕者”们,那都是被他强大的风刃生生削死的。
这种“妖精”不是他这种普通人所能宵想的,没有绝对的实力谁也不敢保证能保住这个妖精不被人窥视。如果自己哪天意外得到的话,罗勋所能想到的,就只有把他藏到家中、永远不给任何人看到这一笨办法。
但,这绝不可能,尤其在这种妖精自己本身也具有强大实力的情况下。
所以罗勋此时正在纠结——要不干脆把人丢回隔壁去得了?
那些来找他麻烦的人此时都被打发走了,自己也喂他吃过消炎药、云南白药,如果他命大自然能挺过这一劫。如果他命不好……反正估计他上辈子也没活成,还不如干脆让他顺其自然……
想着,罗勋弯腰靠近床边,想把他架起来送回隔壁——早知道这家伙比想象中的更麻烦,当时自己就不应该把他搬上二楼卧室!
人刚刚靠近、抽出他的一条手臂还没往自己脖子上搭,罗勋就听到自己的身旁传来一声低哼。
猛然抬头,就见一双有些狭长的眼睛刚刚睁开,眼尾微微向上挑着、带起一丝惑人的弧度,左眼的眼角靠下一些的位置那滴泪痣仿佛能将人灼伤。
他的眼中还含着一丝水汽,在昏暗的灯光下让人移不开眼。
“噗通、噗通、噗通……”罗勋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