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
燃烧了整整三天的大锅已经变得通红一片,如同巨大的烙铁。
下面是大量的焦炭灰烬,一小撮火焰正在缓缓熄灭。
哮天犬躺在不远处,看上去比原来圆了一大圈,已经可以直接滚了,传说中的“圆滚滚”。
另一边则是一堆白骨碎片。
妖身中的骨头,吃到是可以吃,但用来煲汤,效果和味道显然更棒。
这些都是煲汤后的残渣,跟烧过的灰烬一样,已经没有了任何作用。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骨头都被用来煲汤了。
唐洛将妖身中最精华的脊柱骨头取下,做成了一柄略显粗糙,看上去很是狰狞的白色骨剑。
因为小钻风被一板砖拍得魂飞魄散的关系。
这柄骨剑没有什么特殊的效果,就是很锋利,很坚固。
坚固自不必多说,毕竟是妖将的骨头,锋利则是唐洛拿着金砖磨出来的,只要磨得尖锐一些,以其原本的坚固,自然就非常锋利了。
其实就算小钻风留下一点怨魂之类的玩意,唐洛也“用不上”。
他可不是炼制法宝的专家。骨剑做出来,用的是相当原始的方式,顶多开个光辅助一下。
要论技术含量,古代铁匠铺打铁的铁匠打造的锄头都比这把骨剑要有技术含量。
但架不住材料好,用不祥对着来一通“终结风暴”,骨剑上连个痕迹都不会留下。
丢到走近科学、武林神话的交易互市会中,估计可以引起哄抢。
不过唐洛暂时没有卖掉的打算。
自己先用用。
一贯没什么法宝,靠着一双手打天下的唐洛,突然发现,自己好像突然有点“多宝道人”的倾向了。
从头到尾,开始例数。
脑袋上是隐形眼镜——当然,现在没有隐形,唐洛现在有个想法,现实中让眼镜出现,进入任务世界就将其隐形,就跟超人似的。
没什么特殊原因,就是好玩。
脖子上挂着的是功德玉莲,对唐洛来说,极为重要的法宝,没有之一。
腰间是左轮不祥,脚下则是轻灵之履。
再加上个任务拿到的金砖,还有现在自己亲手做出来的骨剑。
唐洛顿时觉得自己可以充当一下暴发户了,以后见到哪吒,可以炫耀——算了,不论品质问题,就算光论数量,还是比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