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的短袄上面别一枚精致的翡翠胸针。母亲生得美丽,又留过洋,永远是朦胧的洋装,还有湖蓝水绿一样葱茏的色彩。她一次次仰脸看着,心里早已暗暗许下隆重的愿望,“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
在小女孩迫不及待长大的过程中,却遭受了继母赠衣的窘迫,一件碎牛肉颜色般的薄旗袍,穿个不完地穿着,那是万万不能接受的。
好不容易等到长大,逃脱了旧式家庭的束缚,压抑在内心里对美的渴望,便通过身上的奇装异服,淋漓尽致地张扬出来。
她在香江读书时买到几匹土布,便带回魔都做了衣服,觉得像穿着博物馆的名画到处走;舅舅送给她一件大镶大滚宽大的清装皮袄,她便如获至宝。
特别是祖母有一床夹被的被面,米色薄绸上洒淡墨点,隐着暗紫凤凰,很合她的心意。她让好友设计成复古时装,穿着跟李湘兰合照。
她与那个渣男会面的时候,穿了一条宝蓝绸袄裤;后来有一天午后天气好,两人就到附近的马路上走走,她穿的又是一件桃红色的旗袍,且称“桃红的颜色闻得见香气”。
衣服在她的心目中,并不是无生命的俗物,而是能够闻到香气的美好。单是这句话就能够感觉到,外表冷艳的张阿丽,实则内心却是天真无比的。
更有个性的是,去年她参加魔都第一次文代会,不论男男女女,都着灰蓝中衫装,只有自己穿了一身旗袍,外面还罩了一件网眼白绒线衫。
已经是新时代了,她却依然活在自己的时装里。朋友觉得她有“高处不胜寒”的美,领导却悄声指责她如此大胆、不和谐。
她对衣装之美的洁癖,绝不仅仅是物质的享受,更是一种思想的自由和精神的绽放。
没错啊,她的内心被富丽奢靡的贵族家庭滋养过,涌动在骨子里的自信,让她能够肆意挥洒自己的真性情,活成一个永远天真、永远甜俗的小女孩。
生命是一袭多么华美的袍,值得热爱,值得狂欢,怎能忍受上面有一丝丝的瑕疵?
对待生活如此洁癖,情感更是不用说了。
23岁遇到胡渣男的时候,他才华横溢,温情脉脉;她却从没经历过爱情,所有的风花雪月、男欢女爱,都是自己想象出来的。她的“罗曼蒂克式的爱”,既是浪漫的遐想,也有浪漫的不谙世事。
第一次见面,胡渣男的一句“你的个子这么高,这怎么可以?”说者是情场高手,轻轻一撩,她的内心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