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场的负责人替那位客人赔了她一笔钱,说是那位侵犯她的客人特地留给她的一笔酬劳,他还说,那位客人很喜欢她,希望下次还能看见她,如果还有机会,他一定不会再像这次一样的粗鲁和失礼,会尽可能多加温柔地对待她。
夜场的经理说,那位客人可是体面的达官贵人,想方设法地妄图躺进他怀里的姑娘,不能说很多,但在我们这个地方起码能够占到十之八九,一般的姑娘,他都不会看上,就算看上了,也不会特地走过来跟我这样一个小小的夜场经理嘱咐什么,你这是走大运了,得到如此大人物的青睐和偏爱,你日后的路可就要比我们这些大部分的人要好走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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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那位娘里娘气的夜场经理说出这些一堆屁话的时候,他脸上所浮现出的神情则是一片难掩的向往,好像恨不能把自己的性别掉转过去,跟这位乡下来的姑娘对换角色,看看自己的这份姿色能不能进入那位大人物的眼里。
可千春小姐则不是这样想,她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觉得这很侮辱。
毕竟,在那个时候,她还很小,连合法打工的年龄段都未曾到达,作为法律名义上的未成年人,作为生活上的小孩,她仍然处在一个动不动就喜欢做梦的年纪。
就跟很多梦想在这座大都市里立足的追梦人一样,她也曾幻想可以在这个地方找到属于自己的第二场人生,可以摆脱掉过去,安心生活。
但对于那时候的她来说,夜场经理摆在她面前叠起来的那一张张纸钞又显得很多,如果收下的话,未来的几个月生活开支也就不在话下了。
她认真地审视着拿一笔钱,就像她把自己挨到欺负以后,哭着向她的父亲哭诉时,她的父亲认真地犹豫,认真地审视那个时候摆在他眼下的状况那样。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跟魔鬼做下了约定,她脑子忽然空白地操控着她的身体往那位该死的夜场经理走过去,她走路的姿势有些怪异,就如那位诚实的大人物所说的那样,他因为喝醉了酒,所以忘记了平日里的教养,忽然间变得很粗鲁,很无理,把她弄得很疼。
可再怎么疼也还是要生活,再怎么疼也不想回去那个糟糕的家庭,她想留在这座城市里,不管这座城市究竟有没有欢迎过她的到来,她都想留在这里,而留在这里则需要钱,需要不少的钱,如果没有钱的话,那她就没办法留在这座城市,因为城市里最缺乏的就是同情,就好比你跟你房东说你不但没有钱,而且还很疼,能不能不要收我的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