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苟雪忙着处理混混的同时,某某注意到了一辆停在巷口的黑色轿车。
副驾驶座一侧的车窗玻璃徐徐地降了下来,露出了一张斯文而矜贵的脸。
戴着一副银色细框眼镜的俊美男人透过车窗望进了小巷里,专注而平静地看了将近两分钟。
随后,他的唇角勾起了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
紧接着,他毫无波澜地对着负责开车的助理开口道:“三天,我要那个女人的所有资料。”
助理连忙点头应是,顺便拿手机出来给巷子和人都拍了个照,然后一脚踩上油门,绝尘而去。
“总裁说话都是这种调调吗?”
某某听得一脸迷惑。
如果不是助理想到了用手机拍照留影,像他这样看了别个两分钟就要资料的,谁找得出?
“不管是哪部小说里的总裁,多少有点毛病。”
某某默默盖棺定论后,继续盯着冷逸,跟踪他的动态。
苟雪则是在耐心等着警察过来。
大约过了十五分钟,一辆警车停在了离苟雪所在的巷子最近的停车位上。
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警察拿着记录用的本子和笔从车上下来,大步流星地走向小巷。
苟雪一看到警察来了,便主动迎了上去。
“您好,请问您就是刚刚报警的凌雪女士吗?”
郑义温和而有礼地道。
“没错,那三个混混就是我打晕的,我一直在这看着他们。”
凌雪一边说,一边领着郑义往巷子里走。
三个混混横七竖八地躺在巷子中央,显得十分惨烈。
头一次碰到这种情况的郑义惊呆了。
他连忙又打量了“凌雪”一眼。
她身高目测一米六左右,体型偏瘦,样貌是清秀中带着几分可爱,背的书包和手机包是浅粉色的,乍看之下很像是初中女生。
“我可以问一下你是怎么把他们打晕的吗?”
郑义完全无法想象一个瘦瘦小小的女生是怎么把三个大男人打晕的。
“是用书包抡晕的,我的书包里放的都是比较重的书,比较有杀伤力。”
苟雪把书包取下来提在手里拎了一下,估计至少有七八斤重。
“就算书包比较重,应该也不至于有这么大的杀伤力吧。”
郑义真的不太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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