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他安排了六个皂隶和出行的马车,每人每天可以借用两个时辰。
第二步关于审案、断案的考核正式开始了。
这两个案子一个是纵火杀人案,一个是财产继承案。
纵火杀人案的被告是今春巷子的豆腐坊主人董及,被杀之人是董及的邻居员外万达有和妻子万方氏,递状子的是万达有的养子木匠万有力。
半年前的一天夜里,万达有和妻子万方氏的家宅突然起火。万有力当时出门去给水永巷子的老韩家打家具,第二天回去时,发现两人被烧死在家中。
万有力在状子中说,万达有半年前买了董及家的十亩好地,董及一家始终说是被骗了,曾多次讨要未果,于是怀恨在心,曾对外人说万达有不得好死。
据仵作验尸发现,万达有和万方氏的尸体口鼻中有大量烟灰,身体上无其他外伤,但是有苦苦挣扎求救的痕迹,两人最后的尸体一个是在门框边,一个是在窗框边,门框和窗框最后也被烧得面目全非了。
而董及家离得最近,在他家屋后发现半罐火绒和染着硫磺的小杉条。
万有力说董及最方便放火,同时也最有放火杀人的动机。
董及在审问期间最开始矢口否认自己放火杀人,说自己不知情。后来又画押承认自己杀了人。案件提交到知府衙门,董及又否认自己杀人,说是屈打成招,被发回重审。
而财产继承案比较简单,但是因为律例不明的问题始终没能审结。
明云巷子的富户周原文和妻子周柳氏一生无子,宗族家中也没有合适的男孩子过继,最后只好收养了宗族中外姓的一个女孩子叫郑晴的为自己养老送终。
两人过世之后,遗产自然地由郑晴继承。可是,周原文的远房亲戚家一个同姓的子侄叫周九龙的听说之后,递上状子说依据当朝继承律例,周家的财产应由周家人继承,郑晴与周家不同姓,不应该继承财产。
看过了卷宗之后,蒙柔宁首先动用马车去水永巷子。
杜鸣则提出要到牢狱亲见董及。
史亦临吩咐皂隶传万有力过来问话。
第二天,杜鸣去看今春巷子案发现场,蒙柔宁传万有力问话,史亦临到狱中见董及。
第三天,蒙柔宁去狱中见董及,史亦临去今春巷子现场,杜鸣传唤万有力。
第四天,蒙柔宁又动用马车去明云巷子见郑晴。
第五天,蒙柔宁动用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