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的晨曦,正趴在自己柔软的毛绒沙发上,一头黑墨般的头发随意披在肩上,面前是一台笔记本电脑。
小狼就乖巧的趴在地上,模样十分温顺,如果不是因为毛发是金色的,其余就都和一条哈士奇看上去没有区别。
“哼,这些人真无聊,我只是一个歌手,你们听歌就是了,我喜欢谁关你们什么事啊,还敢骂我,你凭什么啊!”
晨曦看着一个论坛,正在热议之前晨曦大方宣布喜欢的人的事情,大部分的人只是感觉心痛和惋惜,不过也有不少人直接开始怒骂。
大约就是晨曦这个婊子,平日装作清纯,没想到最后还是喜欢上了一个高富帅,富家子弟。
晨曦觉得好笑,喜欢谁是她的自由好吧,就算是叶清欢是个富二代,那也是他身上的一个有点,难道她就必须要喜欢上他们这些人不成?
就算把晨曦分成一万分也不行啊。
“而且那个家伙可不是一个富二代,他是一个很有本事的男人,肯定是来自华夏的一个神秘的特种部门,是国家的英雄。”
晨曦呢喃自语,如果叶清欢不是国家的神秘部门的话,那天他出手杀死了那个杀手,那他早就被抓起来了。
“不过这么又在想那个家伙了,他已经有妻子了,我不要在想了,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了,我不能去当小三……”
晨曦在心中想到,赶紧驱散了心中的想法,那个家伙有什么好的,自己干嘛非要想着他。
一脸的冷漠不说,还拒绝了自己,那天晚上明明在山河山庄遇到了,结果就这么就走了,他完不在乎自己嘛。
不过那个家伙做饭还真是还吃……
就在这时,小狼突然站了起来,飞速往阳台跑去。
“小狼……”
晨曦被吓了一跳,连忙坐了起来,往阳台看去,顿时愣住了。
“叶清欢……”
晨曦真的是一下子愣住了,她没想到叶清欢会出现在自己家里,还是从阳台走出来的。
“我懒得敲门,就直接从阳台过来了。”叶清欢一偏头,淡淡地说道。
此刻的晨曦坐在沙发上,她没有化妆,素颜却比平时化了妆更加动人,有一种别样的清纯的感觉。
她身上只套了一件大号的白色t恤,慌忙地站了起来,脚下是一双普通的凉拖鞋,一双大白的美腿就这样裸露在外面。
叶清欢摸了摸鼻子,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