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了下来。
随着海燃指尖不断的敲击滑鼠,在树下喝啤酒的男人搭在膝盖上的右手逐渐被放大起来。
一枚样式不甚清晰的戒指出现在男人右手无名指上。
白明朗微微一挑眉:“你是说,这个戒指是这个男人的?”
“不是你说我天赋异禀的吗?我的天赋告诉我照片上这枚戒指就是我们找到的那枚。”
海燃好像有点累了似的,一只手支在桌上撑住自己的下巴回答道:“至于是不是这个男人的,还有待商榷,但是戒指本身的时代特点很明显。”
“不同于现在流行的3D硬金和925银的硬质,那个时代的工艺出品的金银器饰大部分是比较软质的,这也是为什么人们一度很喜欢用牙咬来鉴定金器的原因。”
海燃一边说一边轻轻敲着屏幕:“就现在的3D硬金你咬一下试试?把牙崩了也咬不出一道痕迹来!”
白明朗又低头看了看手里的金戒指:“那你的天赋告诉你的电脑密码是什么?”
这一次海燃没有兜圈子,而是爽快地答道:“19961101,某人的生日。”
白明朗对照着海燃提供的数字,仔细盯着戒指内圈上的那行小字看了半天,勉强算是认出了全部。
“生日?一般来说戒指内侧如果刻着日期,不应该是结婚日期才对吗?”
白明朗倒不是怀疑海燃的判断,只是因为有着与众不同的感观差异,海燃总是会注意到一些剑走偏锋的角度,以至于有时候白明朗不得不出言提醒,以防她跑偏了。
海燃多少能够体谅白明朗的苦心的,但这不代表她真的就有耐性一步步解释。
受到质疑的海燃二话不说,直接调出了一份寻人启事的照片存档给白明朗看:
“你之所以会下意识把这枚戒指当作婚戒,是因为你依然觉得这男人就是戒指的主人。但我刚才明明说的是‘某人的生日’,因为我有不同观点——”
寻人启事是完全手写的,歪歪扭扭的字体勉强能看懂这是一家面摊老板试图帮助被人遗忘在店外的小姑娘寻亲的启事。
白明朗看清照片上写着什么之后不由得有点意外,本能地脱口而出:“寻人启事?丢了人难道不是应该首先报|警找警|察叔叔帮忙吗?”
海燃轻轻挑了下眉峰,话里有话:“不是每个人都敢找警|察叔叔帮忙的好吧?”
白明朗疑惑地看了看寻人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