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诗美现实生活里的二十一年没有过让人帮忙吹头发的经历。
现在忽然多了这种经历,她非常不得劲儿。
温热的风吹过秀发,在耳鬓各处都留下了痕迹。
热气将耳廓晕染,红得像颗熟透了的苹果。
男人修长的手指穿过她的发缝,心尖也仿佛被什么刮了一下。
“好了好了,我觉得这样就差不多了。”姜诗美转了转身子,不打算让赫连易寒继续。
她头发大致上都是干的了,就差一点点,于她来说确实没必要追究这一点。
赫连易寒却说,“我不要你觉得。”
啊这……
拜托,不要讲这句话好不好,会把情绪带偏的!
姜诗美笑了笑,在他把话说完之前,张口就来“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我觉得可以了。”
就,忽然硬气。
赫连易寒适应这样的她。
“照顾好自己。”留下这么一句话,赫连易寒就离开了,没有一点想在这里过夜的意思。
看小说的某些时刻,姜诗美都觉得这个反派其实有点好。
在女主还没有爱上男主的时候,赫连易寒对女主是绝对的宠爱。
就算偶尔犯了病娇的病喜欢对女主上下其手也都控制在底线范围。
用赫连易寒的话说就是,“我会在你同意那天才要你。”
可惜,没有那一天。
当时评论区就有说,如果这部剧赫连易寒和姜诗美在一起就会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
谁说不是呢。
要不是强权先出场,先入为主姜诗美偏爱男主,她都有可能去站邪教“易美”CP。
当然,现实里没有这么多的要不是和如果。
看书时对赫连易寒已经形成了难以消除的偏见,即便现在内心有个声音在说,“看,他也挺好的,换一个选择,会有不一样的人生。”
这个声音很快就被心跳声淹没。
怎么说呢,除了偏见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就,不是她的菜。
看小说可以意淫,爱霸总爱病娇。
但是当她真的拥有了这种选择权后,她又不想选择了。
恋爱干什么?她又不知道怎么谈恋爱。
还不能预想到她的生活里忽然多了一个男人那会是怎么样的。
哦,弟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七颗珍珠 作品《穿书后我成了娱乐圈顶流》第111章 她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