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有鸟雀落下。
在门口,有孩童扫出一块空地,用树枝架起一个竹编簸箕,撒下一些零散的苞谷粒。
鹿兆谦的解释合理了。
不少人确实看到白贵前些日子一直在祠堂门口徘徊,不多,却也偶尔能看见几次。
正对着窗户的鹿兆谦看到,很正常。
“黑娃,你说的不错。”鹿兆鹏点了点头,可还未待鹿兆谦高兴起来的时候,他又话头一转,“但即使这样,也是贵哥厉害,在学堂外面能听见你我诵读,记下来,这才是了不起。”
鹿兆谦脸色一僵,他看着书桌上摆放翻开的千字文,怎么看,都觉得有些别扭。
他现在也能完整的背下来千字文,可却足足花费了一个月的时间。
剩下来的时候,学习这千字文的一千个字,直到现在,还未通透,所以徐秀才没有让他学习四书,虽教授了其他的蒙学教材,例如《弟子规》和《三字经》,但直到现在,还没能放下千字文,还处在蒙学阶段。
“贵哥,你别往心里去,黑娃也是好心……”
鹿兆鹏正要劝慰白贵,可怎么想都觉得鹿兆谦这话有些嫉妒的意味,说实话,他也有些嫉妒白贵的好记性,认真读书的人没有哪个不嫉妒记性好的人。
但嫉妒是一回事,表现于外就是另外一回事。
尽管因为自从他去私塾读书之后,和白贵的交情淡了,但总的来说,也算自家人,没有胳膊往外拐的道理。
“是,大少爷。”
白贵点了点头,没有多说。
这件事他虽然不放在心里,不过也没有说什么谅解的话。
他从书包里拿出事先准备的黑漆木板,还有一葫芦水。
水倒进了砚台里。
毛笔蘸水。
“天地玄黄……”白贵正要运笔写字,可是徒然想起自己并“不会”使用毛笔,也不能说不会,前世练习过一段时间的毛笔字,是小学老师布置的课外兴趣,只不过坚持了一个星期就放弃了。
前世书法无大用,写的也是硬笔字。
所以也就听之任之了。
但写毛笔字可是不同,如果自学毛笔字,自己不清楚握笔手法,运劲手法,写出来的字旁人或许一观,觉得尚可。但落在大家眼中,就是错漏百出,徒惹笑话。
白贵顿了顿,将毛笔放在砚台上。
然后拉开长条凳,慢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