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的战场他没有再弄伪装。
虚虚实实,实实虚虚,让西凉人去猜吧,也省得他们去找开伦部族的麻烦。
又往东走了小半个时辰,前面的草原终于恢复了草原该有的模样。
尽管如此,如果扒开草丛灌木仔细一瞧,还能看到根部洪水漫过时带下来的淤泥。
到了这里,虽然算不上百分百安全,任宁却还是大大松了口气。
他抬头往东偏北十五度的方向望去。
那是岩陲要塞所在的方位。
开伦部族是个三万多人的小部族,没有自己的护卫队。基本上就相当于云垂帝国里的一个普通小镇。
但因为有定居点,因此云垂西部边陲的地图里都标有它准确的位置。差不多在岩陲要塞西偏南约八百多里的地方。
八百多里路,约等于现代的四百多公里。
任宁默默地盘算。
胯下的傻马跑不了长途,短途也加速不起来。如果一路顺顺当当往回走,既没遇追击也没受伏击,差不多得六七天。
六七天而已,对他来说一点也不长。
赶了一天路,夜幕降临时任宁才停下来进食休息。
他习惯性扫一圈周围以保安全。
这一看,任宁差点把手里的羊肉干给扔了出去。
周围不知何时围了一圈鲜红的数字,从15到50不等。他粗粗一算,足有近三十多个。
狼群!
半个月来草原上不是烈焰冲天就是暴雨肆虐,动物们要么跑光要么死光,反正消失得一干二净。
眼前这三十多头狼早饿得两眼发绿,好不容易遇上任宁这倒霉的人和马,它们迫不及待地围了起来。
傻马还没发现危险,正甩着尾巴快活地啃着地上鲜嫩的草地。
任宁往嘴里塞了声羊肉,几步冲过来,瞬间跃上了马背。
驾!
他一拉缰绳,选了个数字最薄弱的方向,重重抽了下马屁股。
咴咴咴!
傻马吃痛跑了几步。
尽管是晚上,但月明天高,它顿时发现草丛里咧着大嘴的天敌。
刹那间傻马浑身一震。它像吃了大力丸,再也不用任宁催促,发疯往前冲。
路过挡在前面的狼时,任宁眼光一闪,右手的刀一迎,瞬间给那条扑上来的狼做了个精准的刨腹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