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成为岩陲要塞的一名小斥候。
当兵十分危险,时时刻刻把脑袋栓在腰带上,身上累累的伤疤就是证明,但前身一点也不后悔。
如果他一直呆在家族里长大。成年后会曲意逢迎的话,八成会被送到某个偏远的庄子看守家族产业。
大富大贵谈不上,至少不愁吃穿平安到老。尽管如此,最后能不能埋进祖坟还是个问题。
如果脾气倔强不会看其他人眼色,成年后九成会被嫡母赶出家族,从此流落帝都街头艰难求生。
前身是后者,他不仅不会看嫡系兄弟们的眼色,甚至脾气上来还会对他们大打出手。嫡母自然容不下他。要不是有宗妇盯着,估计前身连十四岁都活不到。
他看得清楚。
作为身份不明的私生子,除非全族死光否则他也没有机会继承家族。甚至以后分家也没有他的一丝一毫。
没有家族支持又没有自己的土地,他要么在城里作点小生意打份小工,然后努力娶个小家碧玉甚至丫鬟待女,从此庸庸碌碌过一生。
要么不蒸馒头争口气,去从军出人头地。
六百年前云垂帝国以武立国,公侯佰子男这些爵位只授予战功卓著的将士。
只要当上个普通的将军,那怕是小小的子爵,他都能开庭创族。从此在那些看不起他的兄弟面前抬起头来,甚至还能让他们俯首让道。
收回混乱的心思,任宁的目光落在眼前的家书上。
内容他还没看,但眉头已经皱得能夹死蚊子。
这封家书是他同父异母的六妹任惜寄来的。
上面的字迹潦草,极其难看,书法差不多就是刚学写字的水平。甚至很多字写信人都不会写,画着各种符号来代替。
要不是任宁闲着没事,努力琢磨内容,否则他还真不知道信里到底写了什么。
没道理啊。
任宁茫然地抬起头。
任家可不是一般的家族,就算在权贵遍布的帝都,也能排到最前面去。
六妹任惜就算是个不受重视的庶女,没法像嫡女们一样口出成章或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但终归也是大家闺秀,至少识字和书法还是会下过苦功的。
哪会像现在一样写封信都字不成字,词不成词的?
莫非宗妇得了重病,没法再顾及族里那些卑微的庶子和庶女。以至让他们连最基本的教育都没办法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