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室外面,能听到里面的声音,而外面的嘈杂,里面一点都听到。
当沈渔唱出了人在旅途那首歌的时候,在场的人纷纷的为之倾倒。
不是因为好听而倾倒,沈渔的嗓音真的不是那么好,甚至可以说难听,所以倾倒就是大家议论纷纷,各种鄙夷。
人在旅途是一首好歌,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好歌的概念是什么?
不是如何难唱,不是多么高深,相反,如果能做到朗朗上口,而且曲调还不难,又能打动人心,那么一定是好歌。
人在旅途这首歌,曾经让无数人无数次反复的听,无论是曲调还是歌词,都是一流的,而最重要的是,就算是一头牛来唱,也能很简单的唱出来!
“真是糟蹋了这首歌。”
那名女警现在不说话了,她倒不是对沈渔有意见,只不过平日里喜欢多说人,刚才她看沈渔年纪轻轻就想唱歌,忍不住点醒他,免得让他浪费青春。
“歌曲不错,但是这个唱歌的人是什么鬼?”
李琳将目光放到了康雁的身上,充满了好奇。
“我遇到了他,答应做他的经济人,帮他成名,就是这样,不然他不会和我签订代理协议。”
康雁摊开手,做出了一副事情真相就是这样的样子。
“可是,他的嗓音是怎么回事,实在是太欠揍了!”
李琳皱着眉头。
“难道我要告诉他,你根本没有什么唱歌的天赋,你出不了专辑等等,然后他一生气,跑了?”
康雁哼了一声,显得很腹黑。
“雁子做得对。”
李琳点点头,一瞬间明白了,或者被康雁带偏了,以为明白了康雁想做什么。
一个胸大无脑的大美女来应聘秘书职务,老板会说你的智商根本不合适吗?当然不会,会很热情的让她担任秘书,最多再招聘一个新秘书干活,她负责卖萌就行了……
乐坛也有类似的例子,许许多多的作曲家其实都有一颗歌星的梦,当他们带着写好的歌曲来试唱的时候,只有白痴才会将这种天才拒之门外,相反会接纳他们等等。
“雁子,等一会你帮我联络一下他好不好?这首歌真不错,我想要。”
说话的是王青萝,她听完了这首歌,第一时间双眸发亮,人在旅途这首歌旋律简单,普通人能唱好,而明星也可以炫耀自己的歌喉,而且曲调高昂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