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孙沅最讨厌吵吵闹闹的熊孩子了,但她却做出有着保姆心的一号。这算是闷、骚?
一想到自己上个学,还要参加四百多年没搀和过的宗门小比,想想都忍不住皱起眉头。
“可以不参加么?”仲孙沅想到一个办法,“按照你的意思,似乎可以弃权?”
仲孙沅这个人脾气有些古怪,若是做了什么事情,哪怕不是出于本意,也会努力做到最好。
若是能一开始就选择弃权,她就能避开所谓的席之战了。若是不得不参加呵呵,她只能对挡在前面的熊孩子说一句对不起,然后抡着重剑一战到底!
蒋默燕看向仲孙沅的眼神更加热烈了一些,“应该不行,席之战会有一到十个不等的内定名额,这是必然要参加的。我觉得沅沅这么厉害,名额逃不掉。”
仲孙沅彻底歇了弃权的心,转而将重心放在战利品上。现在连十五天生存训练都还没有结束,她还是别想开学之后的席之战了。反正都是小孩子打架,没什么值得关注的。
当仲孙沅将战利品带回来,李轩和一号表情正常,但蒋默燕却变了变脸色,眼神闪烁。
“这是什么?看着闪亮亮的是水晶?”李轩拿过仲孙沅手中的透明水晶,放在阳光下,投射出七彩颜色,斑驳好看,“这东西就是你说的战利品?哪里来的?”
“从这头沙虫的身体里,的确挺漂亮的对吧?”
从沙虫身体里取出来的?李轩脸色一白,差点将手上的东西扔了,而蒋默燕的反应却好很多,显然她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对此并不惊讶,只是
蒋默燕看向仲孙沅的眼神带着复杂,这样珍贵的东西,在她眼里仅仅只是漂亮?
仲孙沅的眸子弯了弯,似乎很受用。女子爱美,哪怕她性格淡,但也喜欢这种漂亮的东西。
她很喜欢这种东西,几乎形成了执念。上辈子被师尊带走之前,她是家里最不值钱的女儿,父母重男轻女不说,女儿在他们眼里,不仅是赔钱货,还是养大了卖钱换钱的货物。
听说家道中落之前,她那个爹还是当地富户,娶了几个小妾,一连生了十个女儿。
后来连续几年生饥荒天灾,富户也成了穷人,为了换口饭,前头几个如花似玉的姐姐都被远远卖到山沟,给那些三四十岁还娶不起老婆的歪瓜裂枣当妻子,她是家里第十三个女儿。
可笑她的爹一心要儿子,再穷也要生儿子。百年不遇的饥荒接踵而至,为了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