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和其他官方部门定位搜索,而这正是陈克想要的。
在合众联邦很少有人会去沃尔玛麦德龙买手机,基本都是些懒得去运营商专门店,也不会网购的大妈大爷才会在商场买手机。
所以沃尔玛的手机柜台门可罗雀,只有两个老头拿着新买的手机咨询店员如何使用。
虽然陈克厌恶触摸屏手机,但这一次,他还是选择买一台iphone3g。
事实上,6月份后,苹果公司就会发布最新的iphone3gs,但是陈克可没两个月时间等它的新款。
如果这个世界也有苹果公司,那自己生活的那个时空是什么店员滔滔不绝的跟陈克讲述iphone3g对比老款的诸多改进时,他却思考着这个问题。
在陈克的认知中,时间是连续不断滚滚向前的,就像是一条河流,时间旅行在他生活的地方还只是个科学设想。
他一直都觉得,时空穿梭悖论的症结其实不在于因果颠倒,而是穿越时间之人变成了无数个。
如果一个人能够穿越时间,那就相当于他在这个宇宙中,有着近乎无限个镜像,十年前,一年前,一分钟前,甚至一秒钟前
他往前,或者往后走多远,都能碰到另一个自己。
以此延伸思考,三维世界的生物究竟长什么样?在超脱时间维度的高级生物眼中,一个受困于时间中的生物,它是不是长得跟一条无限长的毛毛虫一样?
从他的出生,到他的死亡,无数个他叠在一起,向前后两端无限延展
如果现在的陈克回到一个礼拜前,前往西金大厦。那么,他能看到还趴在地上的林默吗?
如果再往回穿越一点儿在林默被渎神匕首刺穿心脏的前一刻赶到,并阻止他。
那现在他还存在吗?这一段时间发生过的事情,还成立吗?!
过去的人们只能想想,但现在的陈克,可以试试!